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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行业特许经营探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28  作者:裴根 张…  浏览次数:699
1 引言
    加入WTO,加速了我国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进程。市政公用行业作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因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城市的发展,开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推行政府特许经营制度已成为必然趋势。
    市政公用行业中,燃气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并且还是重要的能源和工业原料。国际上往往以能源人均占有量、能源使用效率和对环境的影响,来衡量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以天然气为例,在一次能源结构中,我国天然气仅占3%,而世界平均水平为23%。据专家预测,21世纪天然气将是消费量增长最快的能源,预计到2010年我国天然气在一次性能源的消费比例为6%,天然气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份额从目前的3%将提高到2010年的6%,这意味着将增加大约600亿m3的天然气。按照现行的投资测算,终端用户每使用1m3的天然气所需城市配气系统的投资大约在4亿—6亿元,照此计算,600亿m3的天然气所需投资至少在2000亿元以上。如此巨大的投资不可能完全依靠政府,因此燃气行业市场化势在必行。
2 在燃气行业引入竞争机制
    燃气行业市场化,就必须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竞争是反对垄断,保证消费者利益的最有效而且是唯一有效的手段。在竞争的环境下,所有企业的刺激机制是建立在可比较的绩效标准基础上,竞争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了使自己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必须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的先进的管理方法,以改善生产条件、改进企业经营管理,降低成本,降低消耗,增加产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才能使企业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竞争还能产生许多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打破信息垄断,提高企业效率,从而提高整个社会效率。
2.1培育燃气行业竞争对手(主体)
2.1.1投融资活动的“市场化”
要在燃气行业形成竞争的局面,必须培育竞争对手。燃气行业建设投资较大,一般都是上亿元,甚至几十亿元,原投资项目由政府决策,项目建设由政府直接管理,或在政府控制下工作,投资的目的和动机,主要是为了获取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其市场化和竞争程度较低,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靠政府财政,投资形成的社会资本具有垄断性,由一家或几家企业独家经营,排除竞争,通常不能靠自身运营实行资金良性循环。要在燃气行业形成竞争的局面,必须培育竞争对手。应采取各种措施引进社会资本,尤其是产权明晰的社会资本,推进投融资活动的“市场化”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没有建设运营的“市场化”,有积极性的投资主体就无法进入燃气市场,而依靠行政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运营主体仍将成为垄断企业;没有多元化投资主体的进入,竞争就很难真正形成并长久的进行下去。因为在一个领域中,如果只有少数几个国有企业经营,竞争就发展不起来,或者就是竞争后的几个企业缺乏持久的竞争力,很快达成新的垄断。这比单一的行政垄断更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引入竞争机制,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有了竞争对手的威胁,随时有别的公司可以接替他的经营项目,企业就会用自己的钱对自己负责,就会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的决策负责,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比如南京公交公司,改革之初是两家公司竞争,为防止新的垄断,后又引入一家香港公司,三家公司同时竞争,其结果是原来的亏损企业现已成为盈利企业;移动通信已有20多家合资企业,其中爱立信、诺基亚、摩托罗拉市场占有率在75%以上。这方面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已经先行一步,实现了投资多元化。
    液化石油气最初的经营也属于国有公司垄断经营,由煤气公司和个别国有企业经营,缺乏竞争压力与动力,经营成本高且投资有限,表现出供给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随着液化石油气市场的开放,液化石油气供应已由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发展为国有、集体、个体共同经营的局面,投资的多元化,使得液化石油气供给量急剧增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者树立了以用户为导向的市场原则和市场观念,采取了多种措施方便用户,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然而管道燃气投资主体大部分仍保持原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和承包经营模式,其投资中,燃气建设资金(有的城市称其为燃气集资费)占了相当的比例,这部分资金不是贷款,不需偿还,它给企业带来的并不是积极的促进作用,而是投资的不断加大,其结果是企业失去了创新竞争的动力。管道燃气的非市场性,还表现在具有稳定的燃气价格,没有或者只有个别的竞争对手,即使效率不高,没有盈利,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补贴,亦即允许企业政策性亏损。因此管道燃气方面应加快投融资活动的“市场化”建设。投资多元化还可以采用发行债券或股票的方式。因为严格意义上讲收取燃气建设资金是不合法的,政府已经在逐步取消这一类收费。
2.1.2拆分燃气公司
    培育竞争主体,还可将一统天下的燃气公司根据客观条件拆分成几家公司,按市场机制运作,形成竞争。如中国邮电电信总局肢解为固定网络、移动通信、无线寻呼和卫星通信4个公司;中国电信公司已分成移动、联通、网通以及铁通四家公司;而电力公司也分成了6家电网公司。在拆分时,应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制度创新,做到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构建一套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更具竞争力,各燃气公司必然考虑:
     (1)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客户,从而占领市场并巩固自己的客户市场,因为这是生存的基石,守不住则利益受损,属生存之需;同时要不断扩大战果,发展更多的、长远的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此属存亡之道。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及时调整公司经营策略,变革公司组织结构,使之富有弹性,从而适应市场变化。
    (3)加强燃气主业力量,扩大主业外延,寻求新的业务项目,开拓新的业务范围,开发与主业相关的副业,以副辅主,形成强有力的产业链。
    (4)为增强公司的实力,考虑与其他公司联合(包括非燃气企业)的可能性。
2.2逐步放开燃气价格,形成价格竞争机制
    要形成燃气行业的竞争局面,还必须放开燃气价格,形成价格竞争机制。燃气行业的发展是以燃气市场的开发和扩展为基础的,而制约燃气市场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是价格。价格是吸引用户的最佳筹码,同时也是最为简单和直接的方法。价格的下降会给消费者和用户带来很大的实惠和便利,从而维护消费者和用户的长远利益。价格低廉的小灵通在没有宣传的条件下,短短几年就发展了上千万用户,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移动和联通公司为了发展用户,采取了许多灵活的优惠政策,也使自己得到了发展和壮大。
    价格机制的基本社会效用是:“如果使用得当,它会刺激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去做那些有利于社会的事情,即使他是在追求自身的利益。有收益才会有投资,就投资而言,它是一个投资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和过程。尤其对于私人投资者,是以追求利润为根本目的的。”现行的燃气价格不是根据经济原理制定的,而是较多考虑非经济因素来制定,具有较大的行政规定性。这种定价原理缺乏对企业生产效率的刺激,企业没有自发发展的潜力,而且价格低于边际成本,不符合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最为重要的是禁锢了燃气企业的创新竞争精神。以天然气为例,其价格沿用计划经济模式,定价受政府的严格控制,在生产、输送、销售等环节都是政府定价,这种定价原则无法顾及天然气各生产环节的利益关系,天然气生产输送企业定价主要采用成本法,生产企业缺乏降低生产成本和节约投资的动力,造成到达城市门站价格过高;天然气销售企业的最终用户价格由政府控制,企业亏损由政府补贴,销售企业也没有降低成本和节约投资的动力。只有放开价格,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竞争。由于多家企业竞争性经营,竞争机制会根据供求关系自动调节价格。只有竞争形成的价格,才能反映资源相对紧缺的程度。价格的竞争给企业带来压力,企业必须根据价格波动调节投资方向,变革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调整经营理念和经营思路,提高管理效率,才能取得高的经营利润。同时也给市场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使市场繁荣,经济发展
    天然气属于不可再生的耗竭性资源,虽然天然气价格过高可能影响用户的积极性,不利于天然气市场的发展,但过低的价格将造成能源的浪费,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天然气的价格最终是不断上涨的趋势,从节能的角度,将达到需求合理,消费适度的自动调节效果。水价的不断上调,就是最好的例子。因此天然气应借鉴液化气的经营,价格放开,采取灵活的价格方式,形成完整的市场价格机制。从用户的角度来讲,如果考虑用户对天然气的不同使用用途,实行民用、工业用户差别定价,则意味着仍未摆脱计划定价的束缚。从市场的观点,所有的用户地位是平等的,无论用户购气是用来采暖还是做饭,或者是发电,价格都应该是一致的,价格的不同应该体现在购气量上,即量大则价格优惠,也就是实行批发价格,也可以实行鼓励价格,在用气量较少的季节,降低价格,以扩大销售。另外,用户是把天然气与其他能源进行价格性能比较后,才选择天然气作为能源的,因此,天然气的价格应该体现其价格优势。
3 在燃气行业推行特许经营
    燃气行业投资大,回收期长,回报率低:铺设1km的高压燃气管网,约需投资90万元,铺设1km中压管网需投资近60万元,中等城市的燃气设施投资大约在10个—15个亿,其投资回收期一般在10年以上;燃气行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公用性和公益性,产品和服务是针对所有居民的,既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共同消费,也服务于直接的个人消费,是共同消费和个人消费的有机结合。公益性所提供的私人边际效用小于社会边际效用,不仅为用户个体所享用,还对整个城市的生活和生产,整个城市正常顺利运转起着作用。其公益性具体体现为城市的气化率;管道燃气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其供应只能在管网覆盖的范围之内,不可能超越其覆盖范围自由流动,而一旦用户交纳了燃气管网建设费,就成为永久用户,燃气企业具有稳定的用户;燃气价格的形成和调整没有完全按照市场供求规律随行就市,而是由政府制定的,由于其公益性,大多数国有燃气企业均为政策性亏损。上述特点使得燃气行业(尤其管道燃气)形成了天然垄断局面,使燃气企业缺乏创新竞争的动力,影响了燃气事业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使得燃气行业不仅面临国外燃气市场的竞争,香港中华燃气、法国燃气公司、美国壳牌公司等企业以先进的服务方式、管理方式和先进的技术已进入国内燃气行业,争夺国内市场份额,还面临煤炭、电力等可替代能源的竞争。面临生存与发展的挑战,燃气行业以市场为导向,引入竞争机制成为必然。竞争中各投资、经营主体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自主参与市场活动,彼此竞争,自由进入和退出市场,价格自由波动,要素自由流动,在这一过程中充满着随机性与信息的不对称,表现为一种无序的活动,如果不加以规范,企业为了各自的利益,可能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最终将导致恶性竞争。还是以电信行业为例,移动、联通、网通分家单过之后,由于监管不力,发生了“砍电缆”等械斗行为,形成为了利益相互残杀的恶性竞争。而这种无序的活动,表象上看似无序,实际上一方面是由客户综合客观需求来选定,一方面是由企业根据市场平均利润来选定,其中安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例如有的国家,考虑安全因素,就不允许高层建筑使用管道气。由于燃气的易燃易爆特性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和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确保燃气行业的安全建设和运营,让燃气市场克服盲目性和破坏性的缺陷,使燃气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为社会福利最大化服务,避免恶性竞争,在燃气行业实施特许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燃气市场成为必然。
3.1特许经营的实施
    燃气行业特许经营是指由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对燃气行业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的权利,即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必须通过规定的程序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组织专家根据燃气市场准入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严格评议,择优选择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
    (1)液化石油气实施特许经营,应对小企业进行整合,实行专业配送制,对居民和餐饮服务业的液化石油气进行统一配送,实现从气质、钢瓶、运输及用户安全管理等环节的一条龙和服务,形成布局合理、安全、规范、高效的液化石油气供应体系。
    (2)天然气加气站实施特许经营可以采取拍卖经营权的方式进行。目前,全世界的燃气汽车已有1000多万辆,其中天然气汽车在70多个国家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运行中的天然气加气站有5400余座。随着市场对环保汽车需求的增长,我国天然气汽车的数量将不断增加,与之相配套的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和运营,可采取拍卖经营权的方式加快天然气加气站的建设速度。
    管道燃气可以积极吸引国外资金、国内社会资金,形成投资多元化,采取成立燃气集团公司、拆分燃气公司等方式实施特许经营。
3.2加强对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
    实施燃气行业特许经营,应通过以下环节加强对特许经营企业管理,从而实现对燃气行业的规制:
    (1)招标投标公开化。近年来,招标投标制已广泛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征募资信和能力可靠的企业来完成燃气行业的建设和运营,有利于将竞争机制引入燃气行业,减少非经济因素和不正之风的干扰,实施科学决策,实现中标者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招标投标活动要打破地区封锁、取消部门保护,并坚决制止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投标过程中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
    (2)明确特许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燃气安全是燃气企业生命线,取得特许经营的企业,必须与主管部门签订燃气安全责任合同,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在实现经营利润的同时,确保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燃气安全责任包括燃气的安全生产,安全运输,安全运营,以及对用户的安全管理等。
    (3)建立对特许经营企业违规惩罚的制度,依法治理燃气市场。如果不对违规者进行处理,或者处理力度不够,就会导致恶性竞争,并陷入恶性循环。只有加大执法力度才能真正起到威慑作用。
    燃气行业推行特许经营,只有加强对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才能在保持燃气市场有序竞争、维护竞争者公平权益的同时,确保燃气市场的安全建设和运营,从而推动燃气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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