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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供应链视角下的城镇燃气发展探讨(二)——燃气领域的第二次改革关键在输气配气业务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26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次数:13459
 彭知军(微信号:pengmick),前燃气从业者,现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已累计发表各类文章近110万字。组织、策划、主编或参编燃气相关图书19册。


本文仅代表个人业余时间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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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方面,燃气经营企业作为燃气建设工程的关键角色,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用低价竞争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相关的燃气材料设备发展和进步,个别地方的燃气经营企业采用低价劣质材料设备是曾发生过要人命的事故的。这几年来,不少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计量制造企业成立合资公司,也没有看到燃气计量管理有明显的变化,也许还需要更多时间来积累成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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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配气业务。


严格来说,目前国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主要是指配气业务的“自然垄断”,造成燃气经营企业成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执法的重要对象,核心在于改革之前的历史惯性,坦白地说,就是当时的外部条件不足以支撑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由于国内配气业务是“马赛克模式”,造成了配气业务的割据、零散,即使是某一集团化公司的下属项目公司,本身在物理形式上没有任何关系,除了管理经验移植、管理资源共享(不能超过合理的物理距离)等之外,在“配气”这个核心上没有增值的可能,犹如战国七雄之前的局面。而不同的公司之间之所以能够合作,往往是由于外部因素,如多个燃气经营企业竞争影响了燃气市场的开发,或者某个燃气经营企业有多余的气源消化不了,等等。笔者之前也曾写过类似的案例。


和电网相比,配气业务的物理连接要落后几个时代。这也是配气业务完全从属于上游输气业务的根本原因


燃气经营企业如何在配气业务发挥更大作用?要从供应链视角来分析。


一是构建虚拟管网,推进一体化整合。由于配气业务的物理连接存在隔离或割裂,需要用虚拟管网来连接,燃气经营企业之间构建一套“连接协议”,要共同发展市场、培育市场和维护市场——“和则多利”。虽然一些地方采取行政手段推进配气业务整合,但是,笔者的意见是:短期内,仍然是组团式的,而不是像电网一样,就是国网、南网两大块,步子还是有些慢的。这样,燃气的上游(三桶油及其它市场主体)、中游(以国家管网为主的输气)和下游(配气),本身还是割裂的,有着无比复杂而不确定的资金、物理流动,加之下游完全处于被上游中游压制和行政管制的位置,那么就不能充分发挥大管网、大市场、大调配的潜力。比如,大城市的远郊区为什么能用上管道燃气,核心在于高用气量的成熟区域的收益在燃气经营企业内部实现了客观上的转移支付。本身而言,远郊区的单位用户的运行维护成本可能是成熟区域的几倍?这个是成本监审中没有去细化考虑的。如果不能一体化,燃气成本费用中的转移支付该如何处理?


还要在管道燃气、罐装/瓶装燃气(包括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之间构建一套“互补机制”当前偏向于“一刀切”的瓶改管,对燃气供应生态的伤害是很大的,要尽早反思、刹车。之前的液化石油气瓶组站、大型区域气化站,以及LNG储配站,都是很好的分布式气源,不能认为这种分布式就不好,要急切地抛弃掉,还是要从经济合理这个根本点来考虑。更为广泛的,还可以把非城镇燃气的醇基燃料、生物质油等优化进来。关于非燃气的传统燃料,可以从“相似相容原理”的来解释,燃气经营企业要有开拓的想法,这部分的收益不比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差,而且本身具有协同优势,搞“传统”才是燃气经营企业的优势。不仅是不少群众,一些行政部门的人员也在写文章说,醇基燃料等应归到城镇燃气的类别,燃气经营企业要有些准备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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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图书馆翻阅专业期刊,无意间浏览到《城乡建设》2024年第3期,看到《2023年中国城市燃气行业低碳转型发展研究》一文,洋洋洒洒6页。文章分两部分,一是我国城市燃气行业低碳转型的趋势,二是低碳转型的路径。文章梳理了燃气公司业务重构,指出燃气公司从主营业务扩张到燃气保险、供热、光伏发电、充电、氢能等业务,是否符合燃气特许经营的要求?将特许经营产生的收入用于非燃气业务,还要享受老旧燃气设施改造补贴,从现实和逻辑上都存在问题!连燃气生产安全的基础都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国家已组织开展多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将更多的资金、人力等投入到非燃气业务,是否涉嫌不务正业?还要有更多的伤亡为这种偏离主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来作为不应该的代价吗?


笔者以为,在下一次修订《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取得特许经营的燃气经营企业的非燃气生产经营行为应提出相应的管制要求、制定有关条款,尤其是在成本监审中要又严又细


二是贸易模式。燃气上中下游的贸易模式是各有千秋。就上游而言,燃气和电力相比,是能源形式决定了贸易模式。燃气是一次能源,所以上中下游是一体的,市场主体之间是没有隔离的;电力,则不同,它是二次能源,发电的一次能源本身以及之间就形成了一种稳定或有规律的“发电价格”,电网就是输电配电。燃气就相对复杂,上游的参与主体多且关系复杂,中游基本形成了垄断优势。燃气经营企业如何看待和分析这些贸易模式,被动地甚至亏损地维持业务,还是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比如地方给价格补贴、改造补贴等,主要还是来自财政费用,这些也是广大群众依法交给政府的!况且,那么燃气经营企业属于上市公司,这种补贴是否经得起审计?


三是数字赋能。从目前来看,燃气经营企业对管网的管理和利用存在“黑洞”。一个是在基础管理上,大量的管网信息缺失、偏差等,造成了管理上的困难很多燃气设施第三方破坏事故,表面看是施工活动的不规范甚至是野蛮的,实际上是信息管理缺陷。尤其是提供准确管道位置的责任是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的义务,实践中往往要求第三方负责查明,有些本末倒置了,这也是燃气设施第三方破坏事故难以杜绝的核心因素。绝大多数燃气经营企业都建立了各种信息系统,但是这些系统发挥了多少作用?目前没有看到公开的研究报告或论文。


建设信息系统,不能主要用于形象展示,还是要发挥其作用,人员队伍的专业性、责任心等等主观因素就起到决定性作用了。就笔者观察,不论是燃气经营企业的高中级管理人员还是一般社会公众,对燃气的专业性的认识是存在较大偏差的。也就是生产关系中,人不能适应生产力的进步了。这个需要我们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去加快改善。否则,建设再多再高级的信息系统也不能解决根子上的问题。


四是把握配气的本质,即安全和稳定。燃气管网遍布大街小巷、镇里乡下、屋里屋外,和公共安全紧密相关,要把安全放在第一要素,否则燃气经营企业在配气业务就失守了。没有安全的保障,其它业务或工作都名不正言不顺了。个别燃气经营企业发生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居然没有被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这让很多燃气从业者和部分社会公众不能理解。还要涨价?还要购买这种增值服务?说不过去的。不少燃气经营企业得到各种补贴,尤其是近年的老旧改造补贴,从逻辑上讲也要给大家说明白,毕竟不同于改革之前的模式了。


供气稳定是燃气经营企业的基本价值,不少燃气经营企业由于缺乏专业性,或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不论是管网的互联互通,还是事故工况下的最小影响,以及储气投入,等等,都存在不少问题,连最基本的业务连续性概念都没有。比如舍不得多装几个阀门,也舍不得准备临时供气装置,一个维护维修作业,或一个外力破坏漏气,就要停气一大片、影响一大批,有的甚至在恢复供气时发生安全事故,实在不应该,距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比较大。如何在现有的条件下争取气价的话语权,燃气经营企业的声音小,又很零散,没有什么太大回声,既要面对三桶油,还要面对国家管网,这是一个巨大又深刻的课题。安全问题、价格难题,等等,都是附着在输气配气业务机制上的,不改机制,表面的问题难题就解决不了


在此,笔者建议,燃气经营企业要跳到燃气领域以外,用安全发展的理念、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组成、多专业分析评估燃气安全稳定供应链、业务连续性等)。要构建高质量的配气业务,燃气经营企业不能再抱残守缺:


一是眼睛向外,对国外燃气发展成熟国家再对标再借鉴,对电力等行业再对标再借鉴,不仅是拿来主义,更多是启发和反思


二是系统梳理,利用“十五五”规划契机,从供应链角度对配气业务进行多维度的检讨。尤其是各种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这是罪过!是对群众安全的极大不负责任。价差不足以维持健康发展,等等。经验是什么?不足在哪里?短板怎么补?优势怎么扬?如何更好地推进整合发展?


三是开设燃气人才梯队培训班,要修复燃气的形象,确保配气业务的长治久安。来几次专项整治,肯定有效果,有的效果还很大,但专业、系统的角度,还是要有一批能担起来的人才。如果再来几次专项整治,燃气行业就会给人“烂泥扶不上墙”的印象了。


从2022年起,中国燃气从业者成为国际燃气联盟(IGU)主席,2025年世界燃气大会(WGC2025)将在北京举办,也需要燃气行业拿出一些实在的诚意来。否则,会议开得再热闹,如果大家还在用高价气,燃气事故还在冲击人们的安全感,基本的安全稳定可靠需求都还存在问题,外人看了会笑话的。中国燃气从业者当以此为警示。


综合起来就是:燃气领域的第二次改革关键在输气配气业务的一体化。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林雪萍.供应链攻防战:从企业到国家的实力之争[M].北京:中信出版社出版,2023.

杨达卿.供应链为王——中企羊阵如何突围欧美狮阵和日韩狼阵[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3.

刘宝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一个实践者的角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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