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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白两国达成一揽子石油供给协议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2-01  作者: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553
    在两国元首的亲自过问下,历时两个多月的俄白石油谈判终成正果。俄白达成石油供给协议,对俄输往欧洲原油的税费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双方执行今年启动的“关税同盟”协议。
  俄罗斯与白俄罗斯1月27日在莫斯科就石油供给条件问题签署一揽子协议。在经历了两个多月的谈判后,俄白双方围绕俄对白石油供应和俄对欧石油运输的纠纷终于化解。当天,双方还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将保障对欧洲用户的稳定石油供应,确保俄经白俄罗斯通往欧洲的石油管道畅通无阻。
  俄总统梅德韦杰夫评价俄白达成的石油供给协议时说,协议的签署符合实现俄白经济一体化的战略方针。
  妥善解决——
  供白国内使用的俄石油,免征关税;经白输欧的俄石油,涨过境费
  据俄方谈判代表、俄政府副总理谢钦透露,俄白两国27日签署的协议是在双方原有供油协议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其中包括供油方式、税费计算方法以及两国石油贸易平衡等问题。根据协议,俄罗斯承诺今年将向白俄罗斯供应630万吨免税石油,用于白俄罗斯国内需求。同时,白俄罗斯将俄罗斯石油的过境费率上调11%。今年9月,双方将核对供应量和过境运输费,如有必要,可对这一费率进行修改。谢钦表示,此项协议考虑到了白境内的原油需求和俄罗斯公司的利益,也符合关税同盟的相关原则。
  白俄罗斯每年进口俄罗斯石油约为2000万吨,其中500万至600万吨用于补充国内需求,其余1400万至1500万吨经过白境内石油加工企业加工后,再出口到欧洲市场。在俄白哈关税同盟建立之前,白俄罗斯从俄进口的石油享受的优惠关税仅为全额关税的29.3%至35.6%,因此,白俄罗斯加工出口俄罗斯石油的利润甚丰。2009年,白俄罗斯转手出口俄罗斯石油的收益为65亿美元,而在能源价格高企的2008年,白俄罗斯此项收益更是高达107亿美元。
  你来我往——
  新协议谈判过程中,双方就白进口俄石油税率问题产生严重分歧
  俄白两国原有的石油供给协议于2009年底到期。在新协议谈判过程中,双方就白俄罗斯进口俄石油税率问题产生严重分歧。白俄罗斯要求俄向白提供的石油总量应为3000万吨,全部享受关税优惠待遇。俄罗斯同意白方的供油量要求,但坚持仅对白方国内市场所需的630万至670万吨石油执行优惠税率,而对白从俄进口后加工,再出口到欧洲的石油执行全额税率。俄方认为,对经白俄罗斯转手后出口到欧洲的石油提供关税优惠,将损害俄国内石油加工企业的利益。而白方则认为,如果俄向白出口石油还要征收全额关税,那么俄白哈建立关税同盟就没有意义了。
  谈判中,俄方曾表示,如果不能在今年1月1日前签署协议的话,俄将对白从俄进口的石油征收100%的关税。白方也不示弱,表示如果俄方上调关税,白就将俄石油过境运输费率提高10倍多。今年以来,俄方还以双方未签署新的供油合同为由,将对白石油加工企业的石油供应量削减40%,导致白石化企业石油库存仅够一周的生产需要。
  俄白石油纠纷使两国关系再次经受考验,同时也给新年伊始启动的俄白哈关税同盟蒙上了一层阴影。
  纠纷化解——
  能源合作互补性、维护各自形象、避免损害关税同盟等原因让双方妥协
  分析人士指出,俄罗斯与白俄罗斯的石油纠纷虽然几经波折,但最终还是成功地得以化解,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俄白两国能源合作的互补性决定了双方必须学会适时妥协。白俄罗斯是俄石油出口的主要过境国,俄通过白境内的“友谊”石油管道每年向欧洲输送7500万至8000万吨石油。同时,俄罗斯也是白俄罗斯能源的主要来源国,除石油外,白俄罗斯每年还从俄进口200亿立方米天然气。相互依赖、互有所需的能源联系,让双方虽屡屡产生摩擦,但始终“斗而不破”。
  其次,俄白两国低调处理石油纠纷,减少因此对欧洲用户造成的负面影响。2006年底,俄白两国因石油关税问题爆发冲突,俄暂停向白出口石油,导致欧洲用户石油供给中断。此次俄白双方虽在谈判中各持己见,但并未形成严重对抗。双方分歧的最终消除,也有利于维护各自作为欧洲能源供应国和中转国的形象。
  第三,俄白在争取各自能源利益最大化时,也有意避免对新生的关税同盟造成损害。解决能源纠纷,推动关税同盟向前发展,对俄白双方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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