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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固始县两户居民私改户内燃气设施被查处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4-14  来源:大河报信阳新闻  浏览次数:89
     “没有想到,我们身边还有这么不顾他人安危的邻居,居然对天然气动起歪心思。”近日,有信阳市固始县网友向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反映,该县在3月末、4月初短短数天内,接连查处两起家庭用户私改户内燃气设施案件。记者向固始县警方和燃气运营方了解到,两起在户内通过私改燃气设施的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记者采访的多位固始县居民表示,他们也担心自家楼栋或单元存在此类危险的情况,并请记者呼吁有关部门及燃气公司加强监管,消除此类隐藏在居民小区中的安全隐患。

私改燃气设施 两户居民接连被发现

固始县黄河路香樟苑小区居民陈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她正陪着孙女在小区内玩耍,突然小区驶入几辆印有燃气公司字样的车辆,还有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进入该小区一栋居民楼。目睹这一场景的陈女士当时心生不安,以为小区发生燃气泄漏,燃气公司正在进行抢修。随后,她带着孙女远离事发楼栋,两小时后才返回小区。向邻居打听后才得知,原来是该楼栋一户居民私自拆改厨房燃气设施,将燃气管道绕过燃气表,直接接在用气设备上。“听说有两年了。”陈女士回忆。此后,燃气公司对小区住户开展了安全检查,未再发现类似情况,陈女士和邻居悬着的心才得以放下。

就在香樟苑小区盗气案件查处4天后,固始县山水蓼都小区再次发现居民用户私自拆改户内燃气设施的案件。记者4月8日采访了该小区居民张先生,他告诉记者,事发后,涉事业主被警方传唤至派出所,具体处理结果居民们大多并不知情。

对于上述两起事件,4月8日,记者向固始县公安局进行了求证,该局工作人员表示,香樟苑小区发生的私改燃气设施案件,已经立案,目前正在对涉案金额进行评估、鉴定,以确定其性质。

例行安检 危险行为露马脚

针对上述两起案件,记者采访了燃气运营企业河南弘昌燃气固始公司工作人员魏先生。魏先生证实,两起案件属实,公司已固定全部证据,并提交给警方、城市管理局等司法及主管部门。魏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年初,公司按照既定计划对所有燃气用户开展入户安检。“入户安检是燃气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用户也有配合的义务。”其中香樟苑涉嫌私改燃气设施的用户,安检员在2025年入户安检时就未能敲开房门。今年,安检员将其列为重点安检对象,最终确认住户夫妇二人在家,按程序入户后,安检员立即发现异常,随即切断气源确保安全,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固定证据。

“用户私改户内燃气设施,其行为涉嫌盗窃,更关键的是,该行为严重威胁其自身和同楼邻居的安全。”魏先生介绍,常用手段一般有私接软管、拆除燃气表、短接管道、私开旁通等,这些操作未经密封、试压与验收,接口极易松动发生漏气。天然气达到一定浓度后,遇到开关电器、拨打电话、静电、明火等,极易瞬间引发闪爆。一户发生漏气爆炸,冲击波可震碎相邻门窗、炸穿墙体,伤及上下左右邻居。同时,燃气管道相互连通,一户私改可能影响整栋楼压力平衡,导致其他用户出现熄火、回火、漏气等问题。爆炸还可能引燃公共管线、电表箱、楼道杂物,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一居民用户私自将燃气表拆除,天然气管道直连用气设备 受访对象供图

魏先生表示,目前上述两起案件已被公安机关受理。当地曾发生过工商业用户盗用天然气被追究民事、刑事责任的案件。

专家说法:事关公共安全 后果严重

河南善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张少亮告诉记者,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盗用燃气、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均属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第四十九条明确:盗用燃气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私改燃气管道不仅涉嫌盗窃,更属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将面临民事追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

记者就此事还采访了消防救援部门专家。专家表示,居民盗用燃气属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私自改装、接驳燃气设施极易造成燃气泄漏,遇明火易引发爆炸、火灾,同时会导致人员一氧化碳中毒,不仅威胁自身与邻里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建筑结构和供气系统,还会因隐瞒不报延误处置时机,大幅增加救援难度,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盗气行为,事关公共安全,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将持续关注两起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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