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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构建全链条燃气监管体系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16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浏览次数:25
        2025年12月1日起,《潍坊市燃气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潍坊规定》)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克州条例》)施行。《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25修订)》(以下简称《湖北条例》)则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三部地方法规分别针对燃气安全痛点,构建起全链条监管体系,为各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制度屏障。

统一框架下的边界与共性

三部法规均以“保障燃气安全、规范行业秩序”为立法核心,将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符合国家标准的气体燃料纳入监管,涵盖燃气规划、工程建设、经营服务、使用安全、设施保护、事故处置等全流程管理活动。

地域层面的差异体现为监管覆盖的侧重点不同。《潍坊规定》聚焦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区域特征,将监管重点放在城镇燃气设施密集区与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克州条例》则结合自治州城乡发展实际,明确提出推进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及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燃气管网建设,将燃气安全保障延伸至乡村;《湖北条例》立足中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特点,在规划层面强调“统筹城乡、合理布局”,要求将燃气管道等设施更新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同时兼顾农村地区燃气发展需求,为城乡燃气服务均等化提供制度支撑。

责任体系破解监管难题

三部法规以“责任清单化”为核心思路,构建了政府监管、企业主体、用户自律的三方责任体系,其中多个核心条款形成监管合力。

在政府监管层面,三部法规均强调分级负责与部门协同。《潍坊规定》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明确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克州条例》建立了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核心,交通、商务、消防等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湖北条例》系统厘清了权责清单,明确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省燃气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确定的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作,同时详细划分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的职责划分有效破解了以往“多头管、都不管”的监管难题。

三部法规均细化落实了燃气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对于管道燃气,均要求经营者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定期入户安检制度,《克州条例》特别规定恢复供气前需通过多渠道提前通知用户;《湖北条例》在此基础上提出更严格的服务标准,明确燃气经营企业接到用户报修后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接到燃气泄漏报告时要第一时间提示用户应对并立即上门处置。对于瓶装燃气,《潍坊规定》与《克州条例》均确立实名制销售、扫码追溯制度,《湖北条例》强化了燃气设施维护责任划分,明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市政燃气设施及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维责任,同时要求燃气计量表具备燃气泄漏自动切断等综合安全功能,从设施源头筑牢安全防线。

用户端安全是法规关注的重点领域。三部法规均强制要求餐饮等非居民用户安装具备切断功能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克州条例》与《湖北条例》针对居民用户细化了安全保障措施。其中《湖北条例》明确燃气管网规划区域内新建住宅的燃气设施安装费纳入房屋建设成本,禁止燃气经营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另行向居民收取,从源头上减轻居民负担;要求非居民燃气用户将燃气安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形成全主体安全责任体系。此外,《湖北条例》还鼓励公众参与燃气安全监督,要求相关部门公开燃气经营许可、安全管理等信息,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拓宽安全监管渠道。

法规实施落地保障安全

法规的施行标志着三地燃气安全管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制度层面看,通过明确政府、企业、用户三方责任边界,细化操作标准,为执法监管提供清晰依据,有效破解“监管真空”难题;从实践层面看,企业主体责任的强化倒逼安全投入提升,用户端保障措施的细化降低事故风险,形成全周期安全防线。

地域特色条款让安全保障精准落地。《克州条例》的普惠性措施助力边疆城乡燃气服务均等化,《潍坊规定》的数字化手段为城市提供治理范本,《湖北条例》以系统完备的权责体系、严格的服务标准与民生导向的保障措施,为燃气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尤其在燃气服务收费规范、应急处置时限要求、设施维护责任划分等方面的创新规定,进一步丰富了地方燃气管理立法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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