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检查《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总结了条例的实施进展与成效,分析了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健全长效机制 筑牢安全监管“压舱石”
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安危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就燃气安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 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本市积极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治 本攻坚三年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 项治理,集中消除隐患问题。建立了“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为各级管理部门、施工建设单位和管线权属单位搭建沟通平台,共享地下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防护信息,施工破坏地下管线事故大幅降低。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网泄漏监测能力,建成瓶装液化石油气追溯信息监管平台,实现气瓶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通过一系列措施,本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燃气事故连年显著下降,从2021年132起、2022年90起、2023年43起,降至2024年的12起,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成效突出。
与此同时,报告也指出了本市燃气设施安全面临的一些困难与挑战。例如,本市部分燃气管道投运时间长,燃气管道设施老化问题较为突出,加之早期施工工艺、管道材质较为落后,安全风险与运维压力日益增加。对此,报告提出要建立燃气管道设施动态更新维护机制,常态化排查老化燃气管道,有计划、有步骤、系统地开展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有的委员在审议时建议,推动燃气设施智慧监测系统建设,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与处置。
执法检查还了解到,目前在 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注册的工程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未实现全覆盖,一些小区道路翻新、绿化改造 等项目主体没有在地下管线防护平台上报备,也没有按规定主动联系燃气企业,易产生挖断燃气管线的风险。对此,报告提出,要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治理第三方破坏、占压燃气管道隐患,用好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平台,实现建设单位注册登记全覆盖,确保建设单位、管线单位在挖掘工程施工前登录系统、 发布信息、对接配合,坚决防控事故风险。
提升服务质效 织密民生福祉“保障网”
燃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千家万户烹饪、取暖的重要能源,与民生福祉紧密相连,关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当前,天然气在本市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超过35%,作为我国最大的天然气消费城市,全市使用天然气的居民用户近800万户、非居民用户8万户。为保障天然气安全 稳定供应,本市形成“3种气源、8大通道、10兆帕大环”的供气格 局,并不断提高管网覆盖率,现已建成燃气管线约3.4万公里,平原地区新城及生态涵养区全部接入城市天然气管网,基本实现了天然气平原地区新城“镇镇通”,为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点燃”幸福生活。
液化石油气方面,本市形成了全市充装基地、区域供应场站和村级移动站点三级联动瓶装液化气供应服务保障体系,满足130万户液化石油气用气需求,服务人口约 300万人。
在燃气供应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如何让市民用气体验更便捷、更安全是执法检查组关注的重点。
执法检查了解到,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体系尚不完善,配送服务还难以满足市民需求。对此报告提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因地制宜、安全可控、方便配送的原则,加紧研究制定符合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工作特点的具体政策,加强配送车辆和人员管理,切实打通居民瓶装液化气安全配送“最后一公里”。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燃气使用安全感和满意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人员业务技能不过硬、工作流程不规范的问题,报告提出,要完善燃气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督促燃气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增强检查的规范性,让燃气服务更有“温度”。
抓实用气管理与宣传教育 奏响协同共治“主旋律”
燃气用户是直接使用燃气的一端,是燃气协同共治的重要一环。条例明确了燃气用户应当对燃气使用安全负责,并对如何安全用气做出了具体规范。
执法检查了解到,部分用户安全意识不足,对燃气安全重视程度不够,不愿配合入户安全检查或者不愿整改安全隐患。执法检查中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有近10%的用户不了解无正当理由拒绝入户安全 检查和拒不整改用气安全隐患的后果。在实践中,当燃气企业依法书面告知后采取暂停供气或限制购气措施时,常常面临用户的质疑和投诉。
为解决这一问题,报告提出,一方面,要总结推广本市基层实践中的好做法,通过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社区、物业企业积极 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工作,加强用户端协同治理,切实形成合力,解决长期无人居住无法入户、拒绝 入户安全检查、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等难点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对于安全用气法定义务的知晓率。
此外,报告还指出,一些用 户受虚假宣传误导,购买使用未经安全认证的“聚能环”等配件,或者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对此,报告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强用气设备及配件等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严禁不合格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流通。
“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燃气灶具的安全使用年限是8年,但是大家普遍对这个年限要求不清楚。” 这是胡姮委员在执法检查中通过走访身边居民发现的问题。 “要加强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普及,让广大市民都能认识到这些问题。”她建议道。崔新建委员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他认为要加强燃气安全教育,特别是可以运用燃气 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燃气管理不仅要依靠制度,还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在通过调查问卷 收集来的4381条社会公众意见中,有超过四分之一的意见提出希望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这些意见在报告中得到了回应。报告提出,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社区宣传和入户宣传,全方位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增强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培养用户安全用气行为习惯,营造燃气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