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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四个三模式”大力推进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这一经验做法,全国推广!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27  来源: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23
 6月3日
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
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推介《萍乡市“四个三模式”
大力推进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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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燃气行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实施“四个三模式”,即三改革(改模式、改企业、改设施,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三强化(强化行业自律、强化联合监管、强化社会监督,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三统一(统一钢瓶身份信息、统一人员培训考核、统一瓶装燃气配送标准规范,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三落实(落实带病运行排查评估、落实推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夯实行业安全基础),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现以工作简报印发有关材料,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

全文如下:

萍乡市“四个三模式”

大力推进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为全力推进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萍乡市聚焦城镇燃气行业监管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实施三改革、三强化、三统一、三落实的“四个三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不断规范城镇燃气行业秩序,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三改革,推进燃气行业转型升级

一是改模式。针对以往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将配送、安检等环节交由社会力量完成,导致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萍乡市强力推行以自有产权钢瓶制度为基础的现代燃气企业制度,推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规范配送和入户安检等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二是改企业。以国务院2023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检查为契机,引导全市37家瓶装燃气充装企业自愿以股权为基础的行业整合行动,将37家充装站整合成7家瓶装液化气企业,下辖15个充装站和22个供应站,实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管理。三是改设施。完成《萍乡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修编,并依据规划通过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等方式,采取分类分级管控的方式,对受场地条件限制、硬件基础薄弱、存在重大隐患的采取关停整合等手段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淘汰和清退,对存在一般隐患的采取专人跟进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改造,直至所有硬件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在企业端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三强化,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

一是强化行业自律。发挥燃气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销售价格、充装重量,严格执行统一充装规格,对销售、配送的液化石油气执行明码标价,自觉杜绝不正当价格行为。二是强化联合监管。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文件通知,进一步明确燃气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厘清燃气行业各相关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管职责。印发《萍乡市城镇燃气领域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等检查制度和标准,指导各县(区)、各监管部门开展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市燃气专班牵头开展了4次由县级干部带队的联合交叉检查。住建、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萍乡、株洲住建部门联动共同开展打击“黑气”专项整治行动,暂扣“黑气瓶”470余只、捣毁“黑窝点”15处,立案处罚3起,移送公安机关线索4起,公安机关拘留2人,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理非法运输危险品2人。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严格执行市场调节价,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监局联合持续加强价格监测,下发《关于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销售价格在受上游价格变动需要上调销售价格时,提前告知价格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三统一,推进行业智慧化管理

一是统一钢瓶身份信息。在全市瓶装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和经营企业推行带有智能阀门的自有产权钢瓶,为每一个钢瓶建立“二维码”身份证。用户原有钢瓶根据新旧程度折价由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回收,以租赁押金形式向经营企业领取新气瓶。二是统一人员培训考核。在最为薄弱的瓶装燃气配送和入户安检环节,严格压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为原来散落在社会的配送员开展培训和考核,合格者由企业聘用为企业合同制员工。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7次,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人员773人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和入户安检程序培训。三是统一瓶装燃气配送标准规范。新购置17辆危险品运输车、420辆统一制式的“小黄车”,规范充装规格、规范配送队伍、规范入户安检程序。利用“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全程监控充装、转运、配送、安检各环节,将配送和入户安检工作与配送员绩效工资挂钩,通过统一配送,压实瓶装燃气入户安检的责任,在用户端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瓶装液化石油气入户安检率由38.7%上升至97.33%。


三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守底线

一是落实带病运行排查评估。组织各方力量认真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排查评估工作,已查明现有市政燃气管道1083.92公里,庭院管道1459.26公里,立管847.74公里,天然气场站11个,对排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建立了基本信息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和时限,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落实推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气化乡镇”建设步伐,2024年全市新增敷设天然气管网114.432公里,新增3个乡镇敷设天然气管道。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340.99公里,同时,在燃气阀门井上加装泄漏报警终端设备230台,通过燃气管网改造和加装泄漏报警装备,燃气管网维抢次数由去年同期101次下降至34次,同比下降66.32%。三是落实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聘请省级燃气专家对2024年国务院安全巡查发现问题的燃气企业整改进行回头看,现场检查无重大隐患,发现并整改一般隐患19处。市、县燃气监管部门排查重点场所2557人次,工商燃气用户2078人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23份,发现安全隐患1368处,完成整改1368起,下达督办单134份,立案处罚燃气企业8家,处罚金额27.98万元,通报并曝光9起燃气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19户不具备用气条件的用户采取了断管停气措施,开展特殊时期燃气隐患排查,联合专班成员单位开展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夜市摊点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7处,完成整改2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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