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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用1年时间完成29家城燃企业整合——晋城为城燃企业规模化整合探路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12  来源:《中国能源报》( 2024年02月26日 第 09 版)  浏览次数:189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印发《晋城市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实施企业退出机制,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整合工作。

  推进城镇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是当前我国城燃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大势所趋。早在2020年,浙江省就已率先开展城镇燃气企业规模化改革,并明确提出“一城一企”。此后,广东、河南、江苏等地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以期推动燃气行业规模化发展。但据《中国能源报》记者了解,当前,除了浙江在此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外,其余省市均进展缓慢。

  多位受访者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此次晋城出台的《实施方案》,内容详细、时间明确,反映出相关部门推动燃气行业整合的力度和决心,若能顺利完成整合,将为全国其他省市的城燃行业整合提供重要参照。

  ■ 推动实现“一县一企”

  2023年6月,山西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山西省城镇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方案》,将晋城市确定为全省唯一管道燃气主体专业化整合改革试点城市。时隔半年多,晋城市出台了细化的《实施方案》,计划用1年时间完成整合。

  《实施方案》显示,晋城市现有合法管道燃气经营企业29家。其中,国有企业11家,集体企业2家,民营企业16家。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切实解决全市管道燃气企业数量多、分区经营、各自为阵、安全监管难度大的现状,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基础上,推行标准化管理,提升企业安全运行水平”。

  “各县(市、区)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一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作为本区域整合改革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整合工作,有序推进管道燃气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区域燃气管网互联互通、同域同价等工作,实现‘一县(市、区)一企’管道燃气经营管理模式。”晋城市人民政府在《实施方案》中指出。

  深圳博轶咨询总经理杨常新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晋城市当前的城燃经营格局在全国范围内颇具代表性,平均每个县大概就有三四家城燃企业,从所有制结构来看,民营企业、国企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都有,全国其他地市目前大体上也都是这样‘一县多企’的经营格局。”

  “近年来,燃气行业安全事故频发,从安全角度看,通过规模化、专业化整合提升城燃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方向和思路是对的。一般来说,大型燃气集团的管理水平肯定会比中小型企业更高一些。另外,从经营管理角度看,把分散的中小型燃气企业整合成大的集团化公司,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市场上采购气源时也具有更强的话语权和谈判力量。”杨常新指出。

  ■ 整合过程障碍不少

  事实上,在晋城之前,浙江、广东、河南等多地均已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城燃企业规模化整合。不过,多位受访者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地在整合过程中遇到诸多障碍,除了浙江有所成效外,其余多地均进展缓慢。

  “各地在推进整合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比如,具体到底以哪家为主?是不是一定要国企收购民企?这里面还有很大争议。”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新松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毕竟城燃行业从2004年开始实施特许经营制度以来,已经形成国有、外资、民营等多元化投资格局。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国有、民营、外资经营主体基本上是各占1/3,利益格局已经形成。因此,在具体的整合过程中,如果其他企业不愿意配合或者补偿不到位,就会遇到很大阻力。”

  在杨常新看来:“城燃行业的整合本质上是几个不同公司之间的股权并购或者股权交易,这是一个纯粹的市场行为,涉及的利益主体非常多元。如果政府明确要求,用一年、两年或者三年时间完成整合,这个事情很难操作。作为被整合方,如果达不到预期的补偿价格,就会缺乏动力。”

  ■ 不可造成“好心办坏事”

  晋城市人民政府在《实施方案》中强调,要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依法依规推动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专业化整合。“要以气源有保障、资金技术力量雄厚、信誉度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为主体,通过临时托管、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整合一批经营管理和供应保障水平低的企业。”

  在多位受访者看来,晋城市出台的《实施方案》较为细致,但各地政府在推动城燃企业整合过程中,不宜过多强制性干预。

  杨常新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通过20多年的发展,城燃行业股权并购的交易模式以及市场估值的公允价格水平都已非常成熟。地方政府出于安全考虑,希望由大的燃气集团来整合,推动行业规模化发展,这个想法没错。不过,像浙江、晋城这样强制性地安排明确的时间表,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有可能好心办坏事。在我看来,地方政府可以鼓励、引导燃气企业之间的整合并购,但具体怎么推进,还是要交给市场主体去谈。”

  “我认为,地方政府更需要做的是依法加强监管。比如,加强中期评估、提升安全管理要求、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等。通过这些方式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从而淘汰一些小、散、乱的企业,为那些真正具有经营管理和资金资源优势的企业提供兼并重组的良好土壤,这才是一种比较良性的、可持续的整合方式。”陈新松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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