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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法案发力清洁能源产业,中国如何应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29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作者:杨晶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  浏览次数:490

近两年,欧美密集出台多项重要法案,对本土清洁能源产业给予极大支持,设置较高本土化“门槛”,表现出明显的排他性,对全球清洁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及我国相关产业将产生重要且深远的影响。

 

大国为何要争夺清洁能源产业?


 

世界主要经济体竞相争夺清洁能源产业,主要基于四方面的考虑。一是从长期战略层面看,可持续发展背景下清洁能源产业是经济增长最重要的领域之一,是欧美重振实体经济、引导制造业回归本土的主要抓手,与科技创新和尖端人才密切相关,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从经济运行安全来看,由于过去一段时间部分产业链供应链受到扰动,成为宏观经济承压的主要因素之一,叠加国际政治博弈,各国对未来清洁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弹性和韧性更加重视。三是从绿色发展目标来看,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清洁能源产业成为各国减少碳排放的主要途径,是实现碳中和承诺的重要保障。四是从世界地缘政治来看,俄乌冲突重塑国际地缘政治格局,西方对俄制裁中频繁使用“能源武器”,引发各国以发展清洁能源实现本国能源独立的强烈诉求。


 

美国BIL和IRA法案如何

扶持清洁能源产业?


 

美国拜登政府密集发布了扶持本国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政策,包括2021年11月颁布的《两党基础设施法》(Bipartisan Infrastructure Law,简称BIL法)和2022年8月的《通胀削减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简称IRA法案),总投资规模分别为1.2万亿美元和7370亿美元。上述两部法案尽管不是针对清洁能源产业而专门制定的,但涉及到很多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内容,是多年以来美国颁布的法律效力最高、政策指向最明确、支持力度最大、影响最广泛的清洁能源产业政策。拜登政府希望通过上述两部法案的实施,实现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多重目标。为此,两部法案旨在努力扩大美国本土清洁能源市场,更大力度刺激相关制造业向美国及周边地区“回流”。


 

IRA法案中最受关注的是对电动汽车的支持。IRA提出未来十年中低收入者购买全新电动汽车可获得高达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购买二手电动汽车可获得4000美元税收抵免,对个人安装充电桩给予30%的税收抵免。与之前的电动汽车税收抵免政策相比,新的IRA政策,一是延长了政策扶持期至2032年,取消了享受税收抵免的新车销量上限,并涵盖了二手车,因此适用范围更广,支持力度更大。二是对本土化的要求更严格,甚至可谓苛刻。新旧政策都规定“整车自2022年8月16日起必须在北美地区组装”才能获得税收抵免。IRA新政策对新车的抵免最高为7500美元,含两部分,第一部分3750美元要求满足特定比例的关键电池矿物(如锂、镍)产地为自由贸易协定国,第二部分3750美元要求满足特定比例的电池组件在北美生产或组装。如果关键电池矿物或电池组件来自敏感外国实体,则无法获得上述抵免。2023年IRA政策正式实施以来,美国电动汽车销量大幅增长,且欧洲、日本、韩国等汽车企业纷纷赴美建厂,投资流入美国的趋势十分明显。高盛预测,由于IRA的实施,2030年美国电动汽车销量将达到之前预测的两倍以上。


除电动汽车外,两部法案还对清洁能源生产和配套设施给予税收抵免、补贴和投资支持。IRA法案对清洁能源生产和项目建设分别给予生产税抵免(PTC)和投资税抵免(ITC),如风电可获得26美元/兆瓦时的PTC,太阳能、燃料电池、地热能及独立新型储能、生物沼气项目可获得投资额30%的ITC。太阳能项目也可用PTC代替ITC。对未来十年内的核电生产提供最低保护价。零排放氢气可获得3美元/kg补贴,其他清洁能源制氢产品根据碳排放强度的不同可得到20%-33.4%不等的税收抵免。BIL法还为即将关闭或可能被燃气发电替代的核电机组提供60亿美元的财政支持,并计划将7亿美元用于对现有老旧水电站升级改造。此外,BIL法支持清洁能源的配套基础设施,计划在交通电气化领域投资超过180亿美元,其中,投资75亿美元建设全国充电设施网络,在高速公路及社区布局公共充电桩,到2030年建成超过50万个充电桩;约580亿美元用于支持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15亿美元开展绿氢、储能、先进核电设施及碳捕捉等清洁能源示范项目等。


 

欧洲绿色系列法案

如何加快新能源发展?


如何加快新能源发展?


自2001年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后,欧盟主动承担起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领导者的角色,这不但与其可持续发展理念有关,更突显出欧盟试图扩大国际政治影响力、增强全球竞争力的战略意图。欧盟在过去二十余年中持续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低碳转型进程,并于2019年率先提出“2050年碳中和”目标,发布《欧盟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的纲领性文件,并引领了近年来全世界的“碳中和浪潮”。


 

2020年以来,欧盟坚持“绿色复苏”理念,在一揽子经济复苏计划中以绿色转型和数字化为重点。同年,推出“Fit for 55”计划,以落实2030年净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减少至少55%的目标。然而,2021年下半年以来,欧盟遭遇能源危机,化石能源价格暴涨,引发全社会通货膨胀,造成产业外迁风险上升,2022年初俄乌冲突后形势加剧,这使欧盟更加坚定能源转型是解决能源安全与应对气候变化双重目标的唯一路径,快速推出REPowerEU计划,在“Fit for 55”基础上,提高能源转型目标,调整转型路径。同时,为应对美国IRA引发的关于新能源产业的不公平竞争,欧盟于2023年初发布了《绿色协议产业计划》(Green Deal Industrial Plan,GDIP),拟从现有RepowerEU预算中拨出2500亿欧元,用于加强净零排放技术的制造能力、产品和技术。


 

欧盟的《绿色协议产业计划》不仅是对《欧盟绿色协议》和REPowerEU的进一步落实,更是应对美国IRA、防止欧盟本土新能源企业外迁以保持先进制造业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包括四大支柱,即优化监管体系、加速拓展融资渠道、提升低碳技术水平、推动建立有弹性的国际供应链等。随后出台的《净零工业法案》和《关键原材料法案》是《绿色协议产业计划》的配套政策。此外,欧盟新一版电池法案,即《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也已于2023年8月正式生效。


 

欧盟绿色系列法案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本土化和防风险两方面。一是通过设置较高的本土化率“门槛”大力扶持清洁能源产业回归和发展壮大。《净零工业法案》明确设定了2030年欧盟范围内低碳产品的本土化率目标,即光伏组件40%、电解槽50%、热泵60%、风机和电池均为85%等,同时明确了2030年光伏、风电、电解槽、电池等重要产品的产能建设目标以及配套产业投资安排。二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和韧性。欧盟与美国一样,对来自中国的关键原材料和新能源产品存在担忧,因此希望实现“去中国化”,或以“友岸制造”进行替代。《关键原材料法案》提出了供应来源的多元化目标,计划增加欧盟内部锂矿、石墨等重要原材料的开采供应,并培育印度、澳大利亚、东盟国家等作为替代中国的贸易伙伴。同时,欧盟还希望成立友好国家的关键矿产俱乐部、加强供应链合作,减少动力电池及关键矿产对中国的依赖。此外,《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支持关键矿产的回收利用,从而降低对于原生矿产的依赖。


欧美法案对我国影响如何?


 

欧美法案将带动清洁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回迁至本国或周边地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在重构,从过去的全球分工向区域内聚集转变,从高度集中向多元化、近岸化转变,叠加碳中和背景下全球碳排放的一致性规范,也将深刻改变各国产业的比较优势,因此,我国清洁能源产业正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尽管我国的清洁能源产业已经取得了先发优势,电动载人汽车、太阳能电池、锂电池为代表的出口“新三样”近年来表现十分亮眼,但面对欧美系列法案和对相关产业的支持,我国需抓紧研究应对方案。建议抓住未来五年关键期,利用好欧美清洁能源产业政策调整的宝贵“窗口期”,多措并举,巩固清洁能源产业的先发优势,增强可持续发展动能。一是加大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力度,不但要补足短板,解决关键部件、材料依赖进口的问题,更要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掌握新一代技术,增强不可替代性,为未来建立新的产业生态谋求先机,保障清洁能源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二是努力扩大国内市场,加强政策协调,着力解决补贴、消纳和空间布局等关键问题,做强做大国内清洁能源市场的“基本盘”。三是加强国际合作,与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深度耦合,通过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开展南南合作等,加强欧美以外国际市场开发,避免与欧美产业链和前沿技术脱钩;主动参与和牵头开展光伏、风电、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提高互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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