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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完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定价机制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10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动态  浏览次数:22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省内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管理,推动接收站公平开放,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完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定价机制,规范定价行为。

  《管理办法》明确了气化服务价格的定义及内涵,规定广东省内气化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制定全省统一的最高气化服务价格或分类的最高气化服务价格。各接收站可在不超过最高气化服务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建设运营成本和市场供需情况,自主确定具体服务价格。同时,对接收站其他各项业务价格的管理方式、准许收益率、气化量核定、固定资产折旧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

  《管理办法》的施行有利于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助力接收站公平开放,推动接收站有序竞争,促进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广东省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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