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尧网讯(记者刘琦) 近日,记者从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从2019年11月1日(含)起至2020年3月31日(含)期间,我市将调整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据悉,按照原保定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保定市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测算今年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3.11元/立方米上调为3.77元/立方米,上调0.66元/立方米。考虑减少燃气企业用户负担,两家燃气公司减少调价幅度,主动承担一部分价格上涨因素,经研究决定,2019年11月1日(含)起至2020年3月31日(含)期间,非居民燃气价格维持在2018年11月1日(含)至2019年3月31日(含)期间价格水平,即:3.6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