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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 降低下游企业用气成本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0  浏览次数:612
 辽宁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 降低下游企业用气成本

资料图

9月19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辽宁将全面梳理天然气各环节价格,降低过高的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减少供气中间环节,整顿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并逐步推行成本信息公开制度,降低下游企业用气成本。

为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省物价局近日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组织力量,集中对本辖区天然气各环节加价进行一次彻底摸底和梳理,厘清气源价格(购进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要加强对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监管,及时开展成本监审,合理确定折旧年限、供销差率、职工薪酬等成本参数,对输配价格偏高的要适当降低。

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减少供气层级。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增设供气环节,提高供气成本;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加价,要尽快取消。要对天然气输配企业向用气企业的各项收费进行规范清理,凡不是依法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要严肃查处擅自提高规定的输配价格、设立收费项目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出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城镇燃气企业投资建设的环城管网、城镇储气设施等,原则上均纳入城镇配气价格,不得变换名目再另行收取费用,已收取的要坚决取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城镇燃气配气价格具体管理办法,规范定价行为;建立健全成本监审制定,将成本监审作为制定调整输配价格的重要程序。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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