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指燃料燃烧和交通运输产生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等。根据我市出台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今年10月底前,我市要完成1家石油炼制企业、4家石油化学企业、12家表面涂装企业、4家包装印刷企业,以及87辆油罐车、155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自今年11月1日起,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截至目前,石油炼制企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已完成治理;3家石油化学企业完成治理,洛阳炼化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治理;9家表面涂装企业完成治理,洛阳中靖实业有限公司、洛阳豫邦银钢工业机械有限公司、洛阳轻骑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正在治理;3家包装印刷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来源:洛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