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登记’是瓶装液化气销售的高压线,必须要坚持不懈地落实下去。”昨天上午,市建设规划局局长王仕方带队,与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我市6家燃气储配企业进行检查时强调。
记者从市建设规划局了解到,根据省、台州市G20峰会维稳安保工作要求,为了全面规范瓶装燃气供应市场,打击瓶装燃气非法经营行为,确保瓶装燃气管控到位,自6月6日起,我市瓶装燃气实行“实名登记”销售,购气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暂住证等有效证件进行购买。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配送供应站点及个人(配送服务人员),在销售瓶装燃气以及送气上门服务等活动时,要“实名登记”购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用气地址、联系方式、钢瓶型号及编号等,做到销售情况可追溯。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送气服务人员的管理。建立从业人员个人档案,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禁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对燃气供应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未履行有关手续销售燃气钢瓶的,列入重大隐患单位进行整治,限期整改。近期以登记簿的形式予以登记,并已制作完毕,发送至各储配企业。
“看似多了一道流程,其实给用户的安全加了防护墙。假如出现安全或质量问题,我们可以根据登记信息查找到燃气储配企业、配送服务人员,哪一道程序出了问题,会一目了然。”王仕方表示,瓶装液化气用户大多集中在农村,监管范围广、监管难度大,希望广大瓶装液化气消费者积极配合这项工作,认真填写“实名登记”表。
记者还了解到,下阶段市建设规划局将采取信息化手段深化行业管理,通过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手段,建立完善钢瓶充装、销售经营信息化系统,对瓶装燃气钢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实现全过程信息的可追溯性,增强燃气用户的使用安全性和权益保障。 来源: 温岭日报(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