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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调整民用燃气价格听证会今日举行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1  浏览次数:421
     沈阳拟定4月起调整居民燃气价格,基础气价每立方米拟下调0.35元,调整范围为除一市三县以外的全市管道用户。

今日上午9时,在金星宾馆,举行沈阳市调整民用管道燃气价格听证会,25名听证参与人将就听证方案发表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公布的听证方案显示,民用气价由现行3.3元/立方米下调到2.95元/立方米,下调幅度0.35元/立方米;对实施煤改气供热企业的为居民供热用气价格确定为3元/立方米。调价范围为除一市三县以外的全市管道燃气用户;拟调价时间为4月1日。

目前,25名听证参与人已经确定,其中包括居民代表、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等,今日上午9时,听证参与人将就听证方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沈阳市调整气价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首先是受国家政策影响,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屡次下调;其次是根据沈阳实际情况,需要对气价进行结构性调整;第三是燃气企业供气成本下降,得以支持燃气价格调整。

在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方面,沈阳市燃气企业非民用天然气购进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72元,而辽宁最近一次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幅度约为26%。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门站价格调整后,应释放降价红利,并且要按照与改革方向相衔接的原则统筹安排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价格成本监审分局对沈阳燃气集团进行成本监审后得出结论,预测2016年每立方米燃气成本为3.25元,与现行平均单价3.63元比较,每立方米相差0.38元(含税),价格具备一定的下调空间。

此次调价在惠及百姓的同时,还要保证供气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听证会上,沈阳市发改委将对听证参与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总结并研究,采纳合理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听证方案,最终形成听证报告上报市政府。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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