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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执行贵阳市城区天然气居民阶梯气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7  浏览次数:656
     为促进天然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阳市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居民阶梯气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4】114号)有关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管道天然气用气量开始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居民阶梯气量实行“一般生活用气”和“独立采暖用气”两个阶梯,按年度气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1、分档气量:(1)“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为48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用气量在480到660(含)立方米之间;第三档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2)“独立采暖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为22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用气量在2200到3200(含)立方米之间;第三档用气量为3200立方米以上。(3)、“独立采暖用气”分档气量包含“一般生活用气”气量。2、分档气价:“一般生活用气”和“独立采暖用气”各档气量执行相同的分档气价,即第一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3.05元,第二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3.6元,第三档气量气价为每立方米4.5元。

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每年每户设置60立方米免费气量,免费气量含在第一档阶梯气量内。超过免费气量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统一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来源:乌当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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