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第一档用气量为每月40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2.41元/立方米执行;第二档用气量为每月40—60立方米(含60立方米),销售价格为2.89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月用气量6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3.62元/立方米。
阶梯气价执行范围为市区范围内所有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家庭。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每月设置3立方米免费用气基数。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按自然年为周期计算。指标不能跨年,但结余的气量可以在来年使用。”市发改委(物价局)业务管理科负责人向记者举例说明,如果居民年用气量为500立方米,超出第一档的20立方米按2.89元计费,第一档内480立方米仍以2.41元计费。 来源: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