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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陕西省居民小区自备锅炉集中采暖用天然气价格仍按原标准结算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06  浏览次数:896
     接省物价局通知,针对近期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省上采取气源、管输、销售三个环节各补一块的惠民政策,保持小区自备锅炉集中采暖用气价格的稳定。今年我省居民小区自备锅炉集中采暖用天然气价格仍按原标准结算,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继续按2014年采暖季供热价格执行,不得上涨。

燃气企业已按集中采暖价格销售给物业或供热单位的用气,由燃气企业负责清退或抵扣价差;物业或供热单位按上调后的供热价格收取的费用,向已缴费用户退还多收部分。  来源: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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