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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幅下调天然气价格 钦州受影响较小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4  浏览次数:682
     国家发改委大幅下调天然气价格,钦州受影响较小

居民气价直降10%只是浮云

钦浪网讯 (记者 肖鑫)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从4月1日起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达到气价并轨的目的,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昨日,记者从钦州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钦州市还没有接到关于价格调整的最新通知。此外,由于广西暂未实行增量气制度,所以这次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对广西的影响其实并不大。

日前,国家发改委宣布,自4月1日起将存量天然气和增量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这是我国价格改革中,首次大幅下调天然气价格,同时今年还将全面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此次气价调整涉及两大块,分别是居民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440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元(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按与全国衔接的原则安排),实现价格并轨。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增量气下调,使用增量气较多的工商业用户的燃料成本有所下降,相当于降低了接近10%的原料气成本。但由于属于试点改革省份,钦州市目前实行的是存量气价制度,并没有启用增量气。因此在价格并轨上,只需提高存量气门站价格0.02元,即能实现并轨,并不存在气价直降10%的说法。

昨日,记者专门采访了市物价局价格科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也表示,钦州市的天然气门站价格是由自治区来定的,现在暂时还没有接到自治区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最新通知。“一有通知,我们会在钦州政府网上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的。”

虽然此次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不受直接影响,但对工商业用户来说是利好消息,详细的价格调整方案届时将由物价部门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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