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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民用天然气 本月起分3档计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8  浏览次数:792

本报1月7日讯 从本月1日开始,湘潭市城区及湘潭县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执行阶梯价格,分3个档次计价。涉及此次价格调整的包括湘潭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和湘潭县中油新兴燃气有限公司的管道燃气用户。

第一档:年用气量在390立方米(含),仍按现行的2.45元/立方米计价;第二档:年用气量39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按现行的1.2倍即2.94元/立方米计价;第三档: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按现行的1.5倍即3.68元/立方米计价。

对于学校和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对民政部门核定的特困户和低保户,每户每月免收6立方米的天然气费。

记者 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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