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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燃气安全管理新规 液化气瓶要有“身份证”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4  浏览次数:629
   正规送气人员应该有这些统一着装

  供应站(点)从业人员要统一着燃气企业工作服装,服装上印有醒目的企业名称(标识)、服务(送气、投诉)电话。

  上岗证和送气单

  送气时要出示上岗证,出具燃气企业的送气单。

  送气时要检漏

  送气时对气瓶的安全附件进行检漏,按照要求填写送气服务凭证并让用户签字确认,归档留存。

  燃气公司

  电话

  燃气公司电话号码要喷涂在钢瓶上。

  条形码

  每个钢瓶都将有自己的数字身份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根据钢瓶条形码,追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全市燃气行业安全工作会议昨日举行,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各家燃气经营企业和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提出一系列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新要求。

  从10月中旬起至12月,市市政园林局与安监局将联合各区及行政执法局、质监、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集中力量开展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黑气,整治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和餐饮行业用气。

  液化气钢瓶:将推行数字化管理

  “谁家的孩子谁负责。”市市政园林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要求,加快推行液化气钢瓶数字化管理,今年底各燃气企业要完成液化气钢瓶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建立。每个钢瓶都将有自己的数字身份证,全面追踪钢瓶的出厂、充气、销售、配送、换气、检修等整个过程,还要能与用户信息一一对应,时时监控钢瓶流向,实现钢瓶流转可追溯、可监控。各家燃气企业只能对自家钢瓶进行充装,杜绝正规钢瓶沦为黑气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根据钢瓶条形码,追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燃气企业:统一客服电话,统一配送

  市市政园林局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建立企业客户服务中心,昨起10天内将送气客服电话和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要统一客服电话,统一配送。供应站(点)将直接隶属燃气企业,不能批发经营,不得采取车辆流动经营和委托(变相委托)或承包方式交由他人经营。

  餐饮店:存放钢瓶数量重量有限制

  此次会议还明确了餐饮店存放钢瓶的场所要求和存放数量。

  对于没有设立符合国家要求的独立气瓶间,或没有设立独立气瓶间和安装气化设备的餐饮场所,不供应50公斤钢瓶或50公斤气液两相瓶。而餐饮店存放15公斤钢瓶不能超过7只,5公斤钢瓶不能超过20只,使用和备用钢瓶还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记者 卓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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