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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天然气置换不得擅自开挖市政道路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9  来源:云南日报  浏览次数:534
      昨日,昆明市召开天然气置换工作动员会,确保天然气置换工作按计划、分步骤、高质量、保安全完成。昆明市政府提出要求,天然气置换中的管网及设施改造,包括配套适应性改造工程和隐患整改工程,原则上应与昆明市道路改造、雨污管网改造等工程同步统筹实施,不得擅自开挖市政道路和其他市政设施。

 

据介绍,根据《昆明市天然气置换总体方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通告》,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程分为8个大片,129个小片。目标是:从2014年8月开始置换,到2017年基本完成现有焦炉煤气用户(约100万户),以及2014年到2017年预计发展的煤气用户(约20万户)向天然气的全面置换。其中,2014年置换约8.5万户;2015年置换约31.5万户;2016年置换约45万户;2017年置换约35万户。置换范围为由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昆明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辖范围。同时,结合旧城区改造、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的改造,统筹考虑将液化石油气用户纳入置换范围。

“天然气置换中的管网及设施改造,包括配套适应性改造工程和隐患整改工程,原则上应与昆明市道路改造、雨污管网改造等工程同步统筹实施,不得擅自开挖市政道路和其他市政设施。”昆明市政府要求,如确需开挖的,要按照建设程序上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广泛征求民意,取得广大市民的支持。在进行改造工程时,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文明施工,按要求缩小围挡,减少占用市政道路和其他市政设施,尽可能地缩短工期,尽量减小对交通的影响。

8月17日,首批置换的水泥厂生活区、翠峰花园、春雨小区、中铁养路机修厂生活区95%的用户,已经使用上了天然气。动员会上,昆明市住建局通报了天然气置换工作情况,并代表政府部门作了表态发言;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代表企业作了表态发言;市级部门、各区、企业代表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按计划、分步骤、高质量、保安全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

昆明市纪检监察、昆明市目标督促办公室还将加强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对推进工作不力,消除隐患不及时,群众工作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严肃问责,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完)(记者 浦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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