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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实施的意见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3  浏览次数:83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我省计量事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突出基础建设、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础前沿和应用型计量测试技术研究,统筹规划计量基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管和诚信体系,全面提升我省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为质量安徽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基础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基本完成市、县级计量技术机构保障能力提升任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2300项,其中最高计量标准达到100项;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培育10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取得新进展,实现100家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

到2020年,全省实现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95%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3000项,其中最高计量标准达到150项;最高计量标准实现国内比对满意比例90%以上;建立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7-8个,通过实验室认可的校准测量项目达到1500项;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培育300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实现300家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全省计量科技基础更加坚实,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计量法制建设更加健全。

二、加强计量科技基础研究

(三)加强计量基标准和标准物质研究。

围绕全省产业发展需求,加强汽车、家用电器、冶金、煤矿、化工、电力、纺织服装、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计量标准研究,有效拓展计量标准量程,提高准确度。提升热工、化学、冲击振动、电学、声学、光学等专业计量标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临床检验、生物、环保等领域标准物质研究。

(四)加强计量测试技术和方法研究。

加强新型传感器技术、交通运输、生物安全、医疗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煤矿安全、能源资源、生态建设、环境和气候监测等领域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支持研发机构开展仪器仪表核心零(部)件、核心控制技术研究,支持企业研发计量器具新产品,提升我省计量器具制造水平。加强地方计量技术法规制修订工作,到2020年,新制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50项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计量技术规范10项以上。

(五)推进计量科技创新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及部门科研项目的合作,构建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基础、计量技术机构为支撑、企业为依托的计量技术创新平台,促进计量科研成果转化和有效应用。扶持与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计量科研项目的立项。支持、推荐计量科研项目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

(六)积极参与和组织计量比对。

积极参加计量标准全国比对,大力开展全省计量比对,保证我省量值准确可靠。争取作为主导实验室组织全国计量比对,提高我省量值的全国等效比例。

三、加强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

(七)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与保障能力。

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科学规划量传溯源体系,制定全省量传溯源体系能力提升计划。各地、各有  关部门要统筹社会资源,分层级、分项目、分阶段提出能力提升计划。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整合省内计量技术机构、专业计量站、部门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技术能力,重点支持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空间领域、生命科学等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快填补我省量传溯源体系空白。

(八)加强计量基础设施与服务平台建设。

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为主体,以量传溯源体系为基本架构,加快提升计量技术机构服务能力,建立完善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和基地,不断充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科研成果、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等信息。加强大型计量科学仪器、设备共享,营造开放、共享的计量研究实验环境。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为计量检定校准工作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工作环境。

(九)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

围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研究具有产业特点的量值传递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开发产业专用测量、测试装备,研究服务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技术,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各地要大力支持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计量检测中心。


      (十)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

完善与能源资源计量相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能源资源和碳排放权交易计量服务能力建设。以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安徽)建设为引领,搭建城市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和检测平台。开展城市能源资源计量建设示范活动,加强能源资源计量检测技术科研和成果转化,实现节能服务平台共享。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实现精细化管理,积极发挥能源资源计量在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能源资源计量专家人才库,积极培养专业人才。

     (十一)加强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建设。

推动大、中型企业加强计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大宗物料交接、产品质量检验以及企业间的计量技术合作提供检测服务。推动生产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控制中心,加强对计量检测数据的应用和管理,合理配置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实现生产全过程有效监控;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支持新建企业、新上项目把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作为保证企业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实现企业现代化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与其他基础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质监、科技等部门要研究制定企业计量中心的认定和支持政策。

(十二)加快发展计量器具制造业。

大力扶持我省计量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流量仪表、衡器、力传感器、环境监测仪表、矿用安全仪表、热工仪表等产业做大做强。引导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加快产品研发和升级改造,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改进和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打造安徽计量器具品牌。

四、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十三)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重点领域计量器具的监管,建立健全计量器具制造许可、型式批准、强制检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提高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加强计量执法装备配备,完善计量监管手段,提高执法人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监管,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计量机构、计量器具的监管。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监督作用。

(十四)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加强诚信计量教育,树立诚信计量理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诚信计量工作机制。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公开承诺活动,树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发布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十五)强化民生计量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安全防护、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环境监测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计量监管,在服务业领域推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计量惠民工程,提高集贸市场和社区、村、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器具受检率与合格率。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强化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等“民用四表”的首检工作,加强加油机、加气机、衡器等重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

(十六)强化能源资源计量监管。

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管,依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示范活动,建立完善相关的配套激励措施。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落实管理制度,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类计量。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工作,强化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

(十七)强化安全计量监管。

推进安全用计量器具提前预测、自动报警、检测数据自动存贮、实时传输等相关功能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智能化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煤矿、石油石化、冶金等行业以及食品药品生产、机动车检测、消防、环境监测、特种设备使用等企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和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安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开展计量风险排查,建立计量预警机制和风险分析机制,制定计量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十八)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提高依法快速查处能力。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计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能效标识虚标和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计量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计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五、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计量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要建立计量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检查考核。要按照计量量传溯源体系特点和要求,整体规划计量发展目标,合理布局本地计量发展重点,建立完善计量服务与保障体系。各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计量管理。各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积极支持计量发展。

(二十)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重点扶持国家、省级计量测试中心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价格、投资、财政、科技以及人才支持政策。加强对计量科研项目的支持,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增加强制检定所需的计量检定设备投入,完善基层计量执法手段,提升计量执法能力和水平。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逐步把与人民生活、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二十一)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优秀计量科技人才引进。支持省属高校计量专业建设,加强计量技术实用人才培训,加大基层计量工作人员在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强化计量技术人员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十二)加强计量文化建设。

教育、科技、质监等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普及计量科学知识,倡导“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加强计量科技文化教育基地和开放型实验室建设,提升全社会的计量意识。

(二十三)强化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和本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有关工作纳入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贯彻落实《规划》和本实施意见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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