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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即日起整治四大类燃气器具市场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26  浏览次数:777

东快讯(记者许才芳)福州即日起开始专项整治四大类的燃气器具市场。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建委获悉:从即日起至7月下旬,福州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燃气燃烧器具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清查“三无”产品,打击“黑灶具”,规范正规燃气燃烧器具经营者安装维修售后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对象主要有四大类,分别为:新店旧货市场附近燃气商用器具店点;仓山区海峡酒店用品市场燃气商用器具店点;各大型燃气器具销售商场;群众举报的燃气商用大灶店点及家用燃气器具店点。

据了解,无厂家、无生产地址、无品牌、无检测证明、无铭牌、产品质量差、安全性差、无专业安装维修队伍的商用燃气灶具都将是本次重点整治范围。同时,福州也将对有厂家、有生产地址、有品牌、有铭牌,但无检测证明、嵌入式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无法保证、未按要求在燃气器具上标明适配气种、安装维修队伍未取得证书的商用燃气灶具及家用燃气器具进行整治。

据福州市建委液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6月20日前,将对上述“四大类”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责令其整改。6月21日至7月5日,对检查的店(点)进行复查,对未进行整改的再进行宣传教育。7月6日至7月下旬,有关部门将进行联合执法,对经教育仍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

据介绍,依照燃气法规规定,凡是进入福州市场销售的所有燃气器具(含瓶装燃气器具)都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说明书,除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的燃气器具外,燃气器具应当具有相应资格的燃气适配性检测机构出具的适配证明书,同时燃气器具售后服务单位应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燃气器具,均不得在福州市销售和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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