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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天然气业务持续稳健增长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30  浏览次数:700
       公司构建以管道燃气为主导,液化石油气批发、液化石油气零售为两翼的产业结构;紧紧抓住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供应深圳的发展机遇,全力以赴做好西气东输二线深圳配套工程建设、投产工作,大力拓展天然气电厂及工商客户,深化卓越绩效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推行安全管理标准化,实现从城市燃气运营商向城市清洁能源运营商的战略转型。

1.1。管道天然气销售

1.1.1。业务回顾

2004年4月,公司与广东大鹏公司签订了25年照付不议天然气采购合同,自2006年起至2031年止,累计天然气采购量为598万吨。之后,公司启动了天然气转换工程,并于2006年起,天然气已经成为公司管道气的主要气源。

从2007年起,公司的管道天然气销量连年大幅增长,至2011年,公司管道天然气销量达到8.14亿立方米,比2007年增加4.54倍。

为了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天然气需求,公司积极拓展新的天然气气源供应。公司于2007年11月12日与中石油签订《中国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买卖与输送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将依照付不议原则及其他国际惯例签订为期25年的《天然气买卖与输送合同》并经国家发改委核准,中石油承诺连续、稳定供气25年,达产期年供气量为320万吨。

公司在2012年5月10日顺利接通西气东输二线广州-深圳段支干线(西气东输二线深港支线),开始接收来自中亚的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2012年和2013年,公司分别实现电厂天然气销售2.50亿和3.65亿立方米,也成为近两年公司天然气销售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主要来源,公司的天然气销售量分别达到11.21亿和13.82亿立方米。

公司天然气销量的快速增长离不开用户群体的增长,同时也得益于大型工商用户的快速增加。截至2013年底,公司的管道燃气用户总数已达167.80万户,其中深圳市130.42万户,异地37.38万户。在2013年新增用户中,用气量较大的工商用户增长速度较快,其中商业用户增加1128户,至7100户,工业用户增加188户,至720户(以公司披露的2009年6月30日工商用户数为基准加总).

1.1.2。气源分析

公司天然气气源主要来自西气东输二线、广东大鹏公司与现货市场。公司与广东大鹏公司签订25年“照付不议”合同,并锁定采购价格;西气东输二线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现货气价格随行就市。

2004年4月30日,公司与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天然气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自2006年起至2031年止,公司累计向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液化天然气598万吨。合同基本期限为25年,合同约定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约1.70元(含税价格,有可能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下浮动),达产期(2011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每年供应27.1万吨天然气,合同总金额约132亿元。

2010年8月10日,公司与中石油签署《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购销协议》,协议约定在西气东输二线向深圳供气达产之日起至协议期满(2039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向中石油采购40亿立方米天然气,照付不议气量36亿立方米;正式供气日(协议约定预计2011年下半年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开始供应深圳,试运转90天后为正式供气日)至达产期各年公司向中石油采购的天然气数量依次为10.5亿立方米、12.1亿立方米、23.2亿立方米、25.6亿立方米、40亿立方米(达产气量),照付不议气量分别为7.5亿立方米、9.3亿立方米、18.9亿立方米、22亿立方米、36亿立方米。采购价格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2011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广东省最高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2.74元。未来调价后的最高门站价格为3.32元/立方米。

目前公司采购的现货气源占比较小,现货气的价格一般在每立方米3.50元以上,是公司三种气源中价格最高的。

1.1.3。定价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城市燃气销售价格由省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销售定价方式上,居民用户基本为固定价格,主要以当地政府核准价为准,若需上调,目前尚需经过听证会程序;对工商业用户的销售价格最高价由当地政府确定,但燃气企业通常有一定比例的浮动权利,可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灵活掌握。

深圳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相关政策由物价主管部门根据全成本定价机制制定,即管道燃气价格由进货成本、经营管理费用、税金、利润四部分组成。物价部门按一定的利润率核定公司合理利润,同时及时根据燃气进货成本调整管道燃气价格。

根据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深价管函[2008]66号),从2008年12月1日起,深圳市管道天然气按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及学生生活用气、公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食堂)用气、商业用气及工业用气分类实施确定销售价格及相关政策。其中,工业和商业用气价格实行价格联动机制,物价主管部门在核定天然气现货采购成本的基础上,每半年对工业和商业用气价格调整一次。

2013年5月21日,深圳市发改委下发《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统一我市管道天然气工商业用气价格的通知》(深发改函[2013]920号),通知从2013年7月1日起,统一深圳市管道天然气工商业用气价格,商业用户用气价格(原一般商业用户4.90元/立方米,特种商业5.80元/立方米)统一按工业用户用气价格4.80元/立方米执行。

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供应燃气电厂临时销售价格的复函》(深发改函[2013]485号)。公司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供应燃气电厂临时销售价格核定为3.16元/立方米(含税).

1.2。燃气供电厂业务

根据《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要求,到2015年,深圳市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市总装机规模50%以上,供电量880亿千瓦时,供电负荷175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量60亿立方米。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即“深四十条”)要求,深圳市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

公司作为深圳市唯一的管道燃气运营商,将担负大部分的燃气供发电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分别与深圳钰湖电力、宝昌电力等6家电厂签订了共9项供气协议,每年供应天然气40.72亿立方米,占原计划供气总量的101.8%。公司供电厂的气源将主要依赖“西二线”供气。

2013年,公司已实现向深圳钰湖和大唐宝昌两家电厂合计供气3.65亿立方米。然而,由于受到电力需求总体疲软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燃气供电厂业务的推进进度将比预期有所减缓。

1.3。异地业务

公司目前已在江西、安徽、广西的19个异地城市(区域)开展管道燃气业务经营,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业务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效益将稳步提升。

2013年,公司继续大力推进异地燃气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公司异地燃气公司与中石油等管输天然气供应方签订气量采购协议,约定在达产期年采购天然气总量达6.4亿立方米,加上已基本落实并在以后陆续签订协议的新增采购管输天然气量预计达产期每年约1.6亿立方米,异地燃气公司基本落实未来年采购管输天然气总量约为8亿立方米。截止2013年底,公司在异地拥有高压、次高压管线142公里、市政中压管线1549公里。

2013年,公司又新增5个燃气投资项目,分别是:1)龙南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江西省龙南县城市管道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和运营;2)九江深港燃气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九江市沿江工业基地天然气供气项目;3)南京绿源燃气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南京市溧水县和凤镇及和凤工业集中区管道燃气运营;4)深圳中油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主要开发深圳及周边地区加气站项目;5)黟县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安徽省黟县城市管道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异地公司销售气量3.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8.08%;销售收入12.81亿元,同比增长44.42%;实现净利润1.11亿元。公司异地天然气销量已占公司天然气总销量的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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