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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收回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8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6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拟使用不超过9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6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6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在原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式(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基础上,新增包括采用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到期,公司收回本金及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收回上述理财本金88,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共计631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00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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