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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气价机制的重要一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25  作者:中国石油石化  浏览次数:768

  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是历史上一次重大改革,是国家逐渐形成比较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一步,预示着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已经进入深入阶段。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1日零时起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由每千立方米925元提高到1155元,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提价幅度为24.9%。同时改进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成品油之间比价关系。

  目前,国际天然气市场相对低迷,国际天然气价格相对较低,同时我国国民经济运行良好,宏观调控效果显著,经济回稳势头明显,价格总水平尽管出现上涨态势但基本处于温和状态。在此背景下,国家及时疏导一些积累已久的价格矛盾,既可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发展,又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可以将价格调整对价格总水平和各方面的影响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天然气资源是稀缺资源,通过提高天然气价格,切实提高其利用效率是国家此次政策出台的重要考量之一。

  众所周知,我国是天然气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天然气资源人均占有率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尤其是国家发展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的需要,最近几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需求增长迅速,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天然气供应存在较大缺口。

  2006年我国成为天然气进口国之后,进口数量逐年增加。2009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约900亿立方米,其中进口78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已超过8%。2010年进口量预计超过150亿立方米。即便如此,天然气供应仍然存在较大缺口。据有关方面测算,2008年和2009年,国内天然气供需缺口分别为30亿和90亿立方米左右。

  另外,我国天然气价格长期偏低,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通常为等热值原油价格的60%左右(出厂环节),而目前国产陆上天然气平均出厂基准价格仅相当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25%左右。与其他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国内天然气价格相当于等热值液化石油气价格的四分之一,燃料油价格的三分之一,进口天然气价格的一半左右。

  价格偏低导致国内天然气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国内各地区争上以天然气为原料或燃料的高耗能项目和“油改气”项目,导致部分地区“气荒”现象出现。因此,国家及时利用价格杠杆对天然气市场消费行为进行调节是十分必要的。

  国家此次价格调整,除上调天然气出厂价格外,还取消了价格“双轨制”,简化了价格管理,提高价格公平性。另一个动作是扩大价格浮动幅度。此前国产陆上一档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允许的浮动幅度为上下10%,二档气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这次将并轨后的出厂基准价格允许的浮动幅度统一确定为上浮10%、下浮不限,即允许供需双方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上浮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让企业自主权加大,以便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同时,国家还调整和规范了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的比价关系。要求各地原则上按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汽油最高零售价比价不得低于0.75:1进行调整。调整之后,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车辆仍比使用汽油的车辆具有成本优势,同时有利于抑制天然气消费过快增长。

  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是历史上一次重大改革,是国家逐渐形成比较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一步,预示着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已经进入深入阶段。

  当然,长期以来形成的天然气价格矛盾,如与替代能源价格失衡、境内外价格失衡、同一气源针对不同用户不同价、不同气源价格不同、同地不同气源价格不一致以及上中下游没有联动等诸多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这需要国家在今后继续深化改革。

  作者为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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