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26年,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
1. 燃气经营企业:全市范围内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汽车加气站(含CNG、LNG)等。
2. 燃气设施与工程:燃气场站、输配管网、调压设施、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庭院管道及立管等。
3. 燃气用户端:重点针对餐饮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老旧小区、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气环境及燃气具安全。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 资质证照: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抢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 制度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3. 设施运维:燃气管网巡查维护记录,调压设施、阀门井等关键设备检测检修情况;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并运行正常。
(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1. 管道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在建燃气工程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未批先建。
2. 瓶装液化气: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及记录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黑气瓶”和非法经营“黑窝点”;送气服务人员是否落实“随瓶安检”。
3. 汽车加气站:进出站车辆及人员管理情况;加气前后安全检查记录;设备跑冒滴漏排查整治。
(三)用户端安全风险
1. 设施安装:用户是否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不锈钢波纹软管或铠装管、自闭阀等安全装置;是否存在软管过长、老化、穿墙等隐患。
2. 用气环境:餐饮等公共场所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正常使用;是否存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特别是“双气源”)现象。
四、监督检查计划
一月:冬季保供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管道燃气企业、汽车加气站极寒天气下供气设施运行、防冻防凝措施、储气调峰能力、应急抢修物资。
二月:春节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餐饮集中区、老旧小区周边燃气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用气环境、报警器安装及联动情况、“双气源”违规使用、液化气随瓶安检记录。
三月:春节前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建立隐患整改闭环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月:清明/五一节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餐饮集中区、老旧小区周边燃气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用气环境、报警器安装及联动情况、“双气源”违规使用、液化气随瓶安检记录。
五月:清明/五一节前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建立隐患整改闭环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六月:安全生产月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实情况。
七月:上半年综合大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隐患自查、安全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
八月:上半年综合大检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建立隐患整改闭环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九月:中秋/国庆节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周边燃气用户及管网运行情况、公共场所燃气报警器年度检测情况、企业入户安检工作开展情况。
十月:中秋/国庆节前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建立隐患整改闭环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十一月:冬季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餐饮集中区、老旧小区周边燃气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用气环境、报警器安装及联动情况、“双气源”违规使用、液化气随瓶安检记录。
十二月:冬季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建立隐患整改闭环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五、检查要求
1. 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按照行政检查文书要求填写记录,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过程全程留痕。
2. 强化隐患整改。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闭环销号。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移交执法部门从严处罚。
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