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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将石油与天然气输送管道经营权交给中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1-19  浏览次数:919
  缅甸军政府已将从中国昆明经缅甸通往孟加拉湾的石油与天然气输送管道经营权交给中国。缅甸军政府批准中方对负责管道铺设与运营的企业出资50.9%,并于最近与中国政府签订了有关协议文件。中国为推行通往印度洋的“南下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是缅甸l948年实现独立以来首次将天然资源等主要产业的经营权让给别国。作为在商业与军事两个方面南下印度洋的通道,中国十分重视缅甸。

  今后与缅甸军政府向中国倾斜相呼应,中缅有可能进一步加快接近步伐。

  缅甸与中国共同建设的这两条管道,将以最短距离把油轮从中东地区运来的石油及在缅甸海域开采的天然气输送到中国境内。这样一来,中国可以在进口中东等地的石油和天然气上掌握主动,无需经马来半岛西南部的马六甲海峡。石油与天然气输送管道投入使用后,输送时间可以缩短为7天。

  根据本报获得的中缅协议文件,中国计划在缅甸西部面向孟加拉湾的一个岛修建天然气储藏基地及油轮专用码头,石油与天然气输送管道将经过缅甸中部的曼德勒等地,与中国昆明相连。天然气由以韩国大宇集团为主在孟加拉湾开采的“A-1”和“A-3”气田输送。

  中国一直谋求“南进”,而缅甸则想在因人权等问题遭到国际社会批评的背景下以中国为后盾来避免陷入孤立。可以说,中缅两国就新建石油与天然气输送管道达成协议,是双方在利害关系上取得一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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