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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下调天然气价格建立顺价机制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9  浏览次数:741
     日前,沭阳县专门召开天然气改革听证会,就调整城区天气价格及居民生活用气实施阶梯气价等问题,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该县物价部门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相关文件。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现行的3.00元/立方米下调至2.60元/立方米,下调后与邻县价格水平一致,居民用气亏损部分从工商业及车用气价格中弥补;工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4.10元/立方米下调至3.33元/立方米,车用气价格由现行的4.10元/立方米下调至3.5元/立方米。

该县还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段气价,阶梯用气量按阶梯气量确定,即第一阶梯用户年用气量在300立方以下的,价格为2.60元/立方米;用气量在300-900立方的,价格为2.86元/立方米;用气量在900立方以上的,价格为3.38元/立方米。实行阶梯气价所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一户一表改造、弥补供气成本上升以及保持第一阶梯气价相对稳定等支出。

     为及时疏导价格矛盾,该县还将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购气价格变动,下游销售价格同向调整。为保证价格政策顺利实施,该县要求各天然气经营公司做好调价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采取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及时公示调整后的销售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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