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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局积极开展民用水表、燃气表专项计量监督检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4  浏览次数:943

为加强对民用贸易结算用水表、燃气表的计量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海宁局顺利完成对全市民用水表、燃气表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全市2家供水单位、2家供气单位以及2家计量检定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材料。

二是现场检查供水供气单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计量技术人员对4家供水、供气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供水、供气单位管理规范,能认真履行首次强制检定和到期轮换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民用水表、燃气表档案管理库,发现1家供气单位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十年到期未轮换的燃气表。针对上述情况,海宁局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现场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

三是现场检查计量检定机构。对海宁市计量所、海宁市新世纪水务检定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计量检定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2家检定机构均取得授权并在相应的授权范围和期限内;建立了完整的水表、燃气表强制检定台账;检查未发现存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项目不全就出具检定证书等违法行为。

四是随机抽查居民小区。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不同年限的10个居民小区,对其水表、燃气表的首次强制检定、到期更换等情况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投入使用时限为11年的4个居民小区存在燃气表到期未轮换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海宁局责令小区供气单位及时分析原因,认真加以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海宁市供水、供气单位以及计量检定机构的主体责任,完善水表、燃气表强制检定工作机制,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提升水表、燃气表计量监管水平,确保全市水表、燃气表量值准确可靠,促进居民家庭用水、用气贸易结算的公平公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拥有了更多的“计量获得感”。     来源:嘉兴在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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