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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非民用气售价下调0.4元 天然气迎来首波调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0  浏览次数:710

管道天然气迎来首波调价 民用气预计年底实行阶梯价

厦门管道天然气,自今年启动阶梯气价调整工作计划以来,终于正式迎来首波调价。

导报记者昨日从华润燃气获悉,从本月起,厦门非民用管道天然气气价,正式调整实施降价,相关用户需据此签订补充合同。同时,民用天然气目前则暂不调价,预计年底前实行阶梯价。

非民用气每立方米下调0.4元

根据此次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户调价方案,本月起,全市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户,最高气价从现行的4.20元/立方米,下调为3.8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下调0.4元,其中车用气除外。

据悉,调价正式执行期间,上游门站气价如有调整,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也将相应调整。根据具体调价方案,管道燃气工业用户,其天然气售价从本月1日后的使用气量开始调整。商业和食堂用户,天然气价格从本月1日后第一个抄表日后的使用气量开始调整,原来参照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用户则除外。

此外,IC卡气费充值的工业、商业和食堂用户,本月1日后的气费充值按照3.80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原参照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用户除外。

需签补充协议 民用气暂不调价

导报记者了解到,为保证此次价格及时调整到位,各工业用户需要及时与华润燃气签订供用气合同的补充协议,以明确价格调整的结算时点和其他需告知事项。

同时,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以及参照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机构以及规范达标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社区居委会等,用气的销售价格暂不变,即为4.00元/立方米。

根据厦门管道天然气气价调整计划,预计今年年底前,居民天然气价格将正式实行阶梯气价,预计分三档执行,气价原则上将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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