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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五措施强化天然气价格监管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9  来源:中国发展网  浏览次数:510
      中国发展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自9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山东省禹城市物价局积极采取五项措施,严控辖区内的天然气管输公司和车用然气加气站在省、市相关价格政策出台前擅自提价,确保天然气价格稳定

严格天然气市场价格巡查。增加天然气市价格巡查频次,每周一巡查,做监督检查及时到位,及时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

严格价格政策提醒。8月25日,该局组织召开了由4家天然气管输公司和13家车用天然气加气站负责人参加的“价格政策约谈会”,进行必要的价格政策提醒,约谈会上各经营企业签订了“价格自律承诺书”,做出不涨价承诺。

保障市场供应。要求各天然气经营企业保证天然气市场供应,特别是满足居民生活和出租车等重点用气需求,不能以任何理由中断和停止供气,对借机囤积、擅自定量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严格执行车用然气价格。要求13家天然气加气站,严格执行德州市车用压缩天然气(CNG)4.1元/立方米的零售价格,不准抬高价格或加价销售。

强化价格政策引导。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深入各天然气管输公司和加气站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积极疏导价格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张伟 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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