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女士告诉记者,维修人员说家中燃气表已过使用年限、需要更换,开具了“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用户卡维修单”,上面写着剩余气量为350方。并告知她旧表中的气会自动转到新表上,只要拿缴费卡去激活就行。”郝女士去激活燃气卡时,工作人员告知要补交100方天然气的费用才可以激活。“单子上明明写着有剩余,怎么现在变成我倒欠100方气了?”郝女士说。
8月25日下午,记者致电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经核查,郝女士家的燃气表是2002年安装的燃拓牌气表,已经过了使用年限。根据机械部分的数轮显示,该用户自开通燃气至今总用气量为17120方,总购气量为17020方,因此对电子部分未计数的部分进行了扣减。
工作人员提醒:根据相关规定,燃气表的使用年限为8年。燃气表过期后,可拨打燃气客服热线进行更换。更换新表后出现计量误差,可到辖区天然气分公司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