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答疑公告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澄清及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有矛盾之处,均以本答疑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1HZB2605011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民用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时间:2026-5-20
二、疑问回复
1、疑问1:招标文件第四章“5.资信技术详细评审”中约定:“增值服务:投标人承诺提供浙江省民用燃气表强制检定“二检合一”的表具;承诺赠送电池;承诺赠送同类表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共计6分,根据增值服务价值由大到小分横向比较前六名分别得6、5、4、3、2、1分,若有单位并列排名的得分一致,后续排名向后顺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二检合一”的表具按5元/台计算价值;电池按0.9元/节计算价值;同类表具按165元/台计算价值。”,现需明确:
1、提供浙江省民用燃气表强制检定“二检合一”表具的数量上限:投标人承诺提供本项增值服务的数量上限是多少?是本次拟定采购总量(30万台)吗?或是按预测的中标份额18万台或12万台?
2、电池数量上限: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明确“单台设备配备6节5号碱性电池,4节安装在NB表内,2节按订单分批配送”,这6节电池是否算赠送电池?另外,赠送电池的数量是否有上限?例如,每台燃气表最多赠送多少节,赠送电池的燃气表数量上限是多少?
答:1、增值服务中承诺赠送的“二检合一”表具数量按赠送份额进行计算。评标时统一按“基数(12万台)×赠送份额(如50%)×价值(5元)”计算赠送总金额。中标后按“实际中标数量×赠送份额”执行。2、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明确“单台设备配备6节5号碱性电池,4节安装在NB表内,2节按订单分批配送”系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明确规定需求,非赠送电池范畴。增值服务中承诺赠送的电池数量无上限要求。
2、疑问2: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及技术要求》规定,投标产品须通过招标人试挂性能测试,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及通讯协议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人出具的试挂合格证明。
针对上述要求,我公司提出如下澄清申请:
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若仅允许前期已完成测试的单位参与投标,将变相构成邀请招标,大幅降低项目竞争性,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
2、当前NB-IoT燃气表通讯协议历经十余年发展已高度成熟,协议对接、联调测试简便高效,常规20天左右即可完成测试并实现数据正常上线运行,测试门槛低、周期短。
3、据此,我公司恳请贵司将通讯自定义协议测试安排在招标前(适当延长公示期以预留充足测试时间)或招标后(不设置为投标准入门槛)进行。
4、据了解,贵司往期同类燃气计量、压力远传设备招标项目,采用招标公示后报名测试、或投标承诺+中标后补测的执行模式,未将试挂合格证明设为投标准入条件,充分保障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与充分竞争性。
5、我公司曾是贵司工商表具远传供应商,具备良好的项目合作基础;我公司民用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已在全国各大燃气公司大批量稳定应用,技术成熟、适配性强,恳请给予我公司公平参与本次投标、凭借自身实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机会。
为保障所有投标人平等参与本次投标的合法权利,我公司正式申请澄清:恳请将本项目产品试挂性能测试及合格证明提交要求,调整在招标前(适当延长公示期以预留充足测试时间)或招标后(不设置为投标准入门槛)至中标后实施,投标阶段无需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答:燃气表通讯测试联调周期较短,投标报名单位可以提前测试联调,联调周期一般为1-2天。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及技术要求》,修改其中的内容为:投标产品须通过招标人通讯性能测试,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及通讯协议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人出具的测试合格通知书。除此之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更正内容
(一)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5.资信技术详细评审-资信评审-企业/产品认证
变更前:5.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专项计量授权证书》(授权范围含膜式燃气表),获得民用燃气表强制检定“二检合一”认可,得0.5分,获得浙江省民用燃气表强制检定“二检合一”认可,得0.75分。
变更后:5.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专项计量授权证书》(授权范围含膜式燃气表),获得民用燃气表强制检定“二检合一”认可,得0.5分。(需提供《专项计量授权证书》(授权范围含膜式燃气表))投标企业取得民用燃气表强制检定“二检合一”认可,且已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智平台(民用水表、燃气表强制检定“二检合一”信息平台)注册的得0.75分。
(需提供《专项计量授权证书》(授权范围含膜式燃气表)及该信息平台截图,截图上应体现器具生产单位税号代码。
(二)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5.资信技术详细评审-资信评审-企业/产品认证
变更前:6.投标产品中所选用的基表(指采购的两种流量范围产品)获得欧盟EN12480或OIML标准符合性认证或评价,得1分。仅提供采购的一种流量范围产品的减半得分。
变更后:6.投标产品中所选用的基表(指采购的两种流量范围产品)获得欧盟EN1359或OIML标准符合性认证或评价,得1分。仅提供采购的一种流量范围产品的减半得分。
(三)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技术文件-二、增值服务承诺书
变更前:

变更后: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人)
2026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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