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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镜湖新区3号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空调计费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07 09:44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招商加盟区域: 全国
浏览次数: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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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详细说明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JCDL-GQCG-20201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国企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 预算总价或上限价(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01 绍兴镜湖新区3号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空调计费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900000.00 ¥0.00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镜湖新区3号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所需中央空调计费系统1套及其附属设备若干,包括但不限于计费系统服务器、冷(热)量表、时间型温控器及其辅助设备的方案设计、制造、运输、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和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现场技术服务和技术资料提供。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近三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0年10月12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235396461@qq.com邮箱内,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4.联系电话:0575-88658182、13867506494。
5.其他事项: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 10 月 23 日9: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和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工作)。邮寄送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五云大楼四楼招标代理部,接收人:徐丽,联系方式:13867506494。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235396461@qq.com)。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同时允许投标单位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101开标室。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 10 月 23 日9:30时整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101开标室开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0元。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http://zfcg.czt.zj.gov.cn/
十三、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四、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五云大楼四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徐丽;联系电话:13867506494。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环城南路422号);联系人:吕瑾,联系电话:0575-88050323。
十五、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各投标人需佩戴口罩并配合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和招标代理机构的防疫工作。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查工 0575-88262192
采购代理: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徐丽 13867506494
监督: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吕瑾 0575-88050323
十七、其他: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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