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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管工作新添燃气执法内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06  作者:中国石化新闻网  浏览次数:821
        根据新《广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细则》,城管执法工作新增了燃气执法的内容。为更好地开展燃气管理与执法工作,8月1日上午,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分局联合举办燃气执法工作培训班,邀请广州市城管委燃气处的有关领导授课。区城管局公用事业管理科相关领导和区城管执法分局各科室、直属中队人员、各镇(街)中队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授课人员系统地介绍燃气的定义、安全事故警示、行业情况、管理目标等内容,重点讲解了燃气管理行政执法的法规依据和执法项目。据介绍,在燃气管理与执法工作中,涉及到的执法项目共有70项,其中,涉及罚款的69项、没收违法所得9项、责令停业整顿6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掺杂掺假、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在管道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作业危及燃气管道设施等行为,都是燃气执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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