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前沿 » 政策标准 » 正文

广东 | 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6  来源:计量测控  浏览次数:905


关于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3号)精神,现就广东省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级别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一级

623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

客观题

624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级

623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试地点设在广州,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执行。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报考全部科目(3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2.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相关业务实践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1.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4月16日9:00-5月3日17:00。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价格〔2017〕252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3元收取,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收取;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新注册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名。

3.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并打印《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的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或合格标准的考生将《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交报名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领取证书时,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8年6月18日 9:00-6月22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2个科目,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2.《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含一级2科、二级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按照规定,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室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考场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1.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计划在2018年8月24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2.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计划在2018年8月24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644号)规定,各科合格标准为50分(试卷满分100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或合格标准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或合格标准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材料并复核;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公布后,接收全科达到合格标准考生的材料并复核。具体复核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和各市考试机构领取证书。省直证书发放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市证书发放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

九、联系方式

(一)考生报名及考务咨询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市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新美路2号)培训楼2

0754-88329783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0751-8607083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

0660-3393252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0760-89817082

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

0662-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

0668-3916623

肇庆市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市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

07668818280


(二)征订考试用书联系方式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征订请另行登陆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8913268、37603143。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报名表

3. 工作简历表

4.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5. 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8年4月9日

2018年度各地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时间安排(部分)
 


 
报名时间 缴费时间 资格审查 准考证打印时间
吉林 2018年4月28日-5月11日 2018年4月28日-5月11日 考后资格审核 6月16日至6月22日
山东 2018年4月27日9∶00-5月8日16∶00 2018年4月27日9∶00-5月11日16∶00 2018年5月9日16∶00截止 2018年6月19日9∶00至6月24日9∶05
西藏 2018年4月13日至5月3日 4月13日至5月5日 2018年4月13日至5月4日正常工作日进行 考前一周
新疆 2018年4月20日-   5月10日19:00 2018年4月20日-   5月10日23:00  2018年4月20日-   5月10日 考前一周
内蒙古 2018年4月16日—5月3日 2018年4月16日—5月6日 2018年5月3日—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河北 4月12日至4月23日17:00 4月12日至4月27日17:00 4月16日至4月26日(节假日除外) 5月16-22日
陕西 4月12日至4月23日17:00 4月12日至4月27日17:00 4月16日至4月26日(节假日除外) 考试前7日内
江西 4月13日9:00至23日17:00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4月27日17:00 4月17日至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6月16日至6月22日
湖南 2018年4月16日9:00—4月25日17:00 2018年4月16日9:00—4月25日17:30 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2018年6月18日9:00—6月22日17:00
湖北 4月12日9:00~4月22日17:00 4月12日9:00~4月24日17:00 4月12日~4月23日 2018年6月18日9:00~6月22日17:00
辽宁 4月12日9:00至26日 4月12日9:00至28日 4月12日至27日16:00 6月15日-6月22日 
天津 4月11日至20日
 

 

 
上海 2018年4月18日10:00-5月5日16:00 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5月3-5日16:00(每天9:00-11:00,13:30-16:00) 6月19日10:00至6月21日16:00
海南 4月11日至5月4日 4月11日至5月4日 4月11日至5月4日 6月18日至22
重庆 4月13日至23日 4月13日至4月25日 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6月16日至22日
浙江 4月18日至27日 4月18日至27日 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6月18日至22日
江苏 4月11日至24日 4月27日截止 先审核后缴费 6月16-22日
河南 4月18日9:00至5月2日17:00 2018年4月19日9:00至5月4日17:00 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2018年6月16日9:00至6月22日17:00
安徽 4月13日9:00至23日17:00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5月10日17:00 4月26日-28日 6月19日16:00后
四川 4月11日至5月10日 4月12日至5月12日 4月11日至5月11日 6月18日至6月22日
黑龙江 2018年4月17日-4月26日
   
2018年4月23日-5月2日
   
2018年4月23日-4月27日 2018年6月14日-6月21日
北京 2018年4月17日至5月2日 2018年4月24日-
   5月2日
2018年4月24日-
   4月25日
2018年6月19日至6月22日
福建 4月16日至4月25日 4月16日至4月27日 4月26日至4月27日(除厦门外) 6月16日起
贵州 2018年4月12日至5月2日17:00时 2018年5月4日17:00时前 报名信息确认后两个工作日内 2018年6月16日至22日
青海 2018年4月26日9时至2018年5月10日24时 2018年4月26日9时至2018年5月10日24时 2018年4月26日9时至2018年5月10日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2018年6月18日9时至6月21日24时
广东 20184169:00-5317:00 20184169:00-5317:00 考后资格复核 2018618 9:00-622 17:00

 
 
[ 技术前沿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一周资讯排行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