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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起 吉林市执行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政策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1  浏览次数:1237
     从115日零时起, 我市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政策正式执行。

此次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政策,是经省物价局同意和市政府批准的。具体内容是:居民用天然气用气量及关联价格设为三个阶梯。

第一阶梯的用气量按覆盖92.92%居民用户范围确定,即每年用气量在240立方米及以下(月均20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户,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维持现行的2.43元;

第二阶梯是每年用气量在240立方米以上至360立方米及以下(月均20立方米以上至30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户,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为2.92元;

第三阶梯是每年用气量在360立方米以上(月均30立方米以上)的用户,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为3.65元。

此外,低收入家庭按第一阶梯价格即现行的每立方米2.43元执行,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气价而降低;独立采用天然气供暖的居民用气价格为2.45元,这是对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气价进行加权平均后得出的价格;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国家及我省今后再调整天然气上游价格时,我市将进行等额同步调整,不再为此另行召开听证会。  来源:吉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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