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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上调车用天然气价格 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5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954
继湖南、安徽、河北等部分地区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从8月1日起每立方米上涨0.8元。
  
  7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上调,使得加气站购入天然气批发价格上升,而加气站零售价格却由于尚未经地方政府批准调整,导致批零价格倒挂。调价前,哈尔滨加气站批发购入天然气的成本为每立方米3元左右,零售价为3.7元;而调价后,加气站的成本大幅上升。
  
  加气站理论上“越卖越亏”,或因私自加价被处罚,或“消极”卖气等待零售价上调,让使用天然气的车辆面临“加气难”,用气公共汽车和出租车饱受压力,部分线路公交运营陷入停顿。
  
  国务院5月批转的《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称,中国今年将推进电价、天然气价格改革,并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
  
  2000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为245亿立方米,2012年则升至1460亿立方米;其中,天然气进口量持续增加,从2006年的0.9亿立方米升至2012年的425亿立方米。
  
  天然气占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仅为5%左右,与国际平均水平23.8%差距较大。国内天然气价格水平偏低,没有完全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和资源稀缺程度,不利于天然气合理使用,特别是进口中亚天然气按国产气价格亏损销售,不利于调动企业实施“走出去”引进资源的积极性,被中国《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认为是阻碍天然气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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