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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天元区和石峰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施工的第二次通告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2-16  来源:株洲新闻网  浏览次数:38
 为消除因老旧燃气管道设施老化带来的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目前我局正在对天元区和石峰区燃气管网运行超20年的老旧小区进行燃气管网更新改造。为更好、更快地消除群众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现将本次施工改造有关事项第二次通告如下:

一、改造的主要内容

对本次改造范围内的小区,进行天然气庭院管道更新、替换;进行天然气入户立管更新、替换;将户内天然气设施设备的连接管(含橡胶软管等已禁用或不适用燃气连接的各类管道)更换为金属波纹管,加装户内燃气报警器,加装管道燃气自闭阀。

以上更新改造内容均不需要个人支付费用。

二、改造注意事项

(一)因本次更新改造涉及户内工程,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上门进行改造,请您配合施工人员进行入户改造登记,如您房屋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您可以委托亲朋好友或者物业代为登记、代为开门配合。

(二)目前项目已实施约8个月,户内改造施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施工即将撤场。针对前期因故无法在集中时间段内进行户内改造的用户,请您抓紧到物业、社区或者株洲新奥中心营业厅(株洲市天元区滨江南路61号)进行零散改造登记预约,工作人员将再次与您预约上门时间。

(三)如果未在截止时间内配合进行户内改造,施工单位撤场后,业主将错过本次免费改造的机会,施工截止时间后将由业主自费改造。超期服役的燃气管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管道隐患风险失控,株洲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将被迫停止供气。

感谢对株洲燃气安全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围而不建、拖延施工、超期占道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31-22881553;0731-28686043。(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燃气安全使用提醒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8日

燃气安全使用提醒

在本次改造中,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同步对您的用气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将进行现场告知,请您积极配合整改。

(一)超期服役的燃气表。根据《城镇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要求》(GB/T 25503—2024)7.5.1条:对于最大流量qmax≤10m3/h且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以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为了您的用气安全,建议您配合株洲新奥燃气公司对超期服役的表具进行更换。

(二)超期服役的燃气灶具。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17905-2008),家用燃气具(灶具、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等)判废年限为8年(自售出之日起计算)。如您家燃气具已超期服役或接近判废年限,我局建议您尽快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购买更换。

(三)无熄火保护装置或熄火保护装置失效的燃气灶具。在灶具使用过程中如火焰熄灭,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将自动切断燃气输送,如不具备此功能或该功能失效,有可能造成燃气泄漏。

(四)直排热水器。直排式热水器设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

(五)无烟道或烟道安装不规范的燃气热水器。热水器在不充分燃烧时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无烟道或烟道安装不规范的可能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六)燃气管道与电线距离过近(小于30cm)。

(七)燃气管道、设施完全封闭在橱柜内,不具备通风条件。

一审:曾辉

二审:周雪

三审: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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