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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授权建立国家蒸汽流量计型式评价实验室(烟台)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浏览次数:9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蒸汽流量计量站:

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质检总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计量授权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998号)要求,经考核合格,现授权国家蒸汽流量计量站为“国家蒸汽流量计型式评价实验室(烟台)”,具体实验室名称及授权项目、专用章编号等见附件。

即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型式批准时,可委托上述机构进行型式评价。

 

附件: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

 

 

 

                                 质检总局

                  2017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

 

一、 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

所在单位

实验室名称

型式评价

专用章编号

联系方式

国家蒸汽流量计量站

国家蒸汽流量计型式评价

实验室(烟台)

38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东岳北路6号(264000)

电话:0535-6875999

 

二、 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

 

序号

型式评价的

计量器具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

最大允许误差

1

蒸汽流量计

涡街流量计

过热蒸汽

0.02~10t/h

0.5级及以下

2

蒸汽流量计

差压式流量计

过热蒸汽

0.02~10t/h

0.5级及以下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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