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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质监局狠抓“民用三表”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1  浏览次数:708
     近日,江西赣州市质监局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民用三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计量监督管理。

本次“民用三表”计量监管工作中,赣州市质监局组织江西省质监局授权的市、县两级供电公司对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在安装使用前进行首次检定,且检定率必须达100%;已建水表计量标准并通过计量授权的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承担本辖区内水表检定任务。

针对贸易结算的电能表,从装出第6年起,赣州市质监局每年将进行分批现场抽样检验,对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电能表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样。同时,该局将不定期对辖区内县(市、区)局开展水表检定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未首检便安装使用、超范围检定、不严格按检定规程检定水表的行为,将按计量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将加强对燃气公司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安装使用未经首检的燃气表的行为,及时做好燃气表的首检和到期轮换工作,确保在用燃气表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此外,该局还积极利用12365投诉举报热线,为市民解决“民用三表”计量相关问题,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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