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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举办“安全使用燃气”公益宣传活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9  浏览次数:1327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北京市燃气协会、北京市通州区燃气办以及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政府于2014年10月15日在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政府举办了北京市“安全使用燃气公益宣传活动”梨园镇专场,此次活动按照2014 年第二批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的要求进行。 
     会议由北京市燃气协会理事长许燕生主持。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燃气办主任张春田首先介绍了2013年7月24日东城区光明楼金凤呈祥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从三个方面分析事故原因:从供气和用气角度在不具备使用液化气的场所使用了液化气;供气商使用了不具备运送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运送液化气;供气企业向用户提供的气瓶不合格。与此同时也反应出监管不到位。事故不仅对供气方、送气方和用气方给予了刑事与行政处罚,对街道办事处公共管理办公室、消防部门、工商部门、派出所等给予相应处分。此案例说明燃气使用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且各部门都失职不到位,燃气使用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张主任又列举了陕西寿阳火锅店事故、陕西樊记肉夹馍事故、今年7月房山燃气事故,事故案例启示:1、供应安全2、使用安全3、监管责任,必须要符合要求。
     张主任随后介绍了如何判断用气场所是否具备使用液化气的条件:是否设置了气瓶间;是否安装了浓度报警器;是否使用了合格的灶具、用气设备;供气系统是否有专人检查;供气企业是否合法;自己能否辨识送气的钢瓶是否可用。指出:2007年发布了《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要求》,实际情况是90%使用液化气的餐馆达不到此要求,今年年底即将颁布标准,标准名更名为《餐饮业使用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条件》,主要目的是挂钩《安全生产法》抬高餐饮经营单位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要求。用气方承担用气主体责任,应和合法的供气企业进行购气交易,合法供气企业条件包括:有无经营许可证;签订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除签订合同外需加装燃气安全报警装置,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张主任强调了违规掺加二甲醚的危害。新修订《瓶装液化气供应和使用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其中规定凡向用户提供的液化气掺加了二甲醚,一律停业,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按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罚。此办法也提高了供气企业的门槛,供气企业面临严格刚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最后,就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来自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应落实属地监管工作,督促供气企业和用气企业落实合同签署工作;督促用气单位加装燃气报警器及安全辅助设施。
     通州区梨园镇副镇长金海河就梨园镇实际情况对燃气安全宣传做出总结。梨园镇每年就燃气安全组织餐饮企业进行学习,表示进一步落实安全使用和安全监管工作,发放燃气安全宣传手册。根据梨园镇餐饮经营的特殊环境希望各家餐饮企业配合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工作,对餐饮企业的安全工作提出:提高自我要求、落实检查制度、避免从不正当企业购气。强调了环球影视城落户后会促进餐饮业发展,燃气安全工作应该得到商家更多重视。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燃气办相关人员从三方面讲解:1、燃气安全与我们2、燃气安全知识3、燃气安全检查建议及合同讲解液化石油气合同签订,讲解目的在于引起企业对燃气安全的重视,对合同进行了更详细的讲解。
     北京市燃气协会专家农路平老师,讲解了液化石油气基本常识,天然气常识1、通过事故案例列举分析2、餐饮场所如何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3、出现事故如何处置
     陕西大唐北京分公司副经理朱楠,针对中小型企业和管道燃气提出两套避免安全事故方案进行讲解。
     今后北京市燃气协会还将组织多场类似活动,为平安用气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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