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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瓶装液化气计量抽检5家不合格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2  浏览次数:848

本报金华日报消息“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中,“柴”排在了第一位。每天烧饭做菜都要用到的液化气,是否存在短斤缺两的情况?在今年“质量月”活动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市区10家液化气销售站(点)开展了瓶装液化气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液化气销售站(点)备10瓶以下的,全部做检查;备10瓶至50瓶的,抽检10瓶;备50瓶至100瓶的,抽检13瓶。”市质监局计量与科技处处长季荣贵说,液化气的明示充装量标准为14公斤,抽检瓶的平均充装量和单瓶充装量都将以此为标准。

“通过称重,用总重减去瓶自重,得出液化气充装量。”季荣贵说,结果显示,“平均不合格”的两家,分别是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工商城配送点、市胜利石化有限公司南苑液化石油气配送点;单瓶不合格(单件最大短缺量超过标准要求)的有3家,分别为市液化气有限公司后姜配送点、新华街配送点、春晖路配送点(见图表)。

季荣贵说,虽有两家平均充装量在14公斤以下,不过最少的也有13.94公斤,总体情况良好。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区共有瓶装供应站(点)64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徐松说,自2008年开展“小液化气”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以来,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建筑结构和门面形象有显著改观,管理制度和日常台账落实得较好,安全设施和燃气质量也有了明显提升。下一步还将加强瓶装燃气从业人员的管理,争取在11月底前完成从业人员统一持证上岗、统一穿着企业标识服工作。

不过,徐松说,也不排除个别液化气经营户采取保留残气、残渣以及空瓶重量超标的方式,来缩减液化气分量。他提醒,市民购买瓶装液化气需到两证齐全(燃气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合法经营点购买,钢瓶的选择与出厂时间越近越好,并在购买时要求当场检漏与称重。此外,还可看钢瓶的一次性封口是否完好,如发现钢瓶未封口或封口被破坏,购买者有权拒收。

昨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除了公布市区瓶装液化气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结果,还公布了9月加油机检定结果。结果显示,中石化双龙加油站、向家源加油站、澧浦加油站、琅琊加油站、雅畈加油站、岭下加油站和中石油苏孟加油站、金华市合兴商贸有限公司鞋塘加油站等8家单位的加油机合格,金华中油金东加油站有限公司编号为ys1c119001(6)的加油枪、市交通加油站白龙桥站编号为3h10900086(2)的加油机均不合格。

(盛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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