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物资(钢管、燃气表及流量计)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JHZB-201701018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承担本物资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物资(钢管、燃气表及流量计)采购招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华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具体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1包,钢管、管件及金属软管 :20#无缝钢管(Φ32∽Φ273);Q235B埋弧焊螺旋钢管(Φ219∽Φ508);管件匹配管材。
第2包,IC卡智能燃气表:G2.5∽G25。分为普通型和具备远传功能型。
第3包,流量计:DN25∽DN300(PN16∽PN40)(罗茨及涡轮)部分具备远传功能。
四、交货地点: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所管辖的宜川县、延长县、延川县、志丹县、澄城县、白水县、扶风县、太白县、阎良区等。
五、交货周期:自接到甲方供货委托15日内到货。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1包:钢管、管件及金属软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应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3)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无缝钢管A1、埋弧焊螺旋钢管A2(制造商;代理商需提供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资质);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不同单位的3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以代理商名义销售的投标品牌的钢管、管件及金属软管业绩。
(5)非陕西地区企业需在陕西地区有中转仓库。
第2包:燃气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应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3)制造商需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IC卡智能燃气表)及防爆电器设备防爆合格证,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IC卡智能燃气表)及防爆电器设备防爆合格证;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不同单位的3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以代理商名义销售的投标品牌的燃气表业绩。
第3包:流量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应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3)制造商需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流量计)及防爆电器设备防爆合格证,若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流量计)及防爆电器设备防爆合格证;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不同单位的3项,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以代理商名义销售的投标品牌的流量计业绩。
六、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七、报名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制造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防爆电器设备防爆合格证、制造商的授权书(代理商)、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退回)。前往陕西建华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八、报名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1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时。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联系人姓名:张先生、苟女士
电话/传真/邮箱:029-87317758/029-87344656/105469849@qq.com
报名地址:西安市西北二路1号省发改委培训中心三楼3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