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一汽集团居民和商服用户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一期
第七批次材料设备购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61 122 - HW 02- H
(采用资格后审)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接收一汽集团居民和商服用户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一期第七批次材料设备购置 ,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4】264号文件 批准,业主 为 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接收一汽集团居民和商服用户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一期第七批次材料设备购置 。
2.2招标规模:包括智能罗茨流量计、智能涡轮流量计、皮膜IC卡燃气表,具体型号、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交货地点: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6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7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技术条款验收。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2 月 6 日,每日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 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
( 1 ) 如果是生产厂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2)如果是代理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还需要有授权厂家提供本货物代理字样的授权书原价及复印件;
(3) 企业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价;
(4)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五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 发布。
六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卫星路3535号
联 系 人:张处长
电 话 : 0431-84688226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王志娟、白景志
电 话:0431-8583242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