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气体流量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气体流量计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302
2.招标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及用途:活塞式气体流量标准装置用于检定流量范围为(0.016~6.0)m3/h的临界流流量计(音速喷嘴);用于检定G1.6,G2.5,G4规格的膜式燃气表,主要用来完成与燃气表检定装置的比对等;用于检定浮子流量计、皂膜式流量计、湿式气体流量计等。加气机检定装置主要用于加气机的质量法检定和型式评价试验。音速喷嘴法燃气表检定装置主要用于流量范围为0.016m3/h ~160m3/h膜式燃气表的型式评价和首次检定以及膜式燃气表密封性试验和耐久性试验。
2.2预算金额:人民币172万元。
2.3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投标须知第4条。
2.4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包1 |
活塞式气体流量标准装置 |
1套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包2中电子天平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各包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包2 |
加气机检定装置(进口) |
1套 |
|||
包3 |
音速喷嘴法燃气表检定装置 |
1套 |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
3.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4代理商代理的设备如果来自境外,则代理商应具备办理进出口贸易的资质,本项目不接受第三方代理;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6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4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进出口代理资格(进口产品适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一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8日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一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
联系人:
电 话:0371-6577399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常宗义
电 话:0371-69136959
传 真:0371-69131088
E-mail:yuyuanyl@163.com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