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委托,对“2015年度非家庭用燃气表更新改造工程(15JG15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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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 投资额 |
工作范围 |
工作内容 |
1 |
2015年度非家庭用燃气表更新改造工程(15JG155) |
约300万元 |
三分公司营业收费所辖区 |
更新非家庭用燃气表962块 |
2、建设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4、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
(2)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具有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天然气或燃气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文件领取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投标申请人携带如下材料现场报名并领取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所提供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如投标申请人为非在京企业,则项目经理应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B本证书。
文件费400元,可使用现金或转账支票购买,售后不退。
6.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院行政楼西408室。
7、联系方式
代理人: 北京金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艳菲
联系电话: 010-51768210
传真: 010-51606011
北京金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